疾管署公布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最新審議結果,其中38起曾接種新冠疫苗,僅3人獲救濟金最高5萬元。(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新冠疫苗施打至今共計通報1144件疫苗接種後發生死亡不良事件及5546起其他疑似嚴重不良事件,衛生福利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VICP) 11月18日開會,審議結果29日公布,其中有38起曾接種新冠疫苗,僅3人獲救濟,金額最高5萬元。另27名接種疫苗(包括26例AZ、1例莫德納)後死亡、其中4人同意解剖獲喪葬補助30萬元,其餘不予救濟。
疾管署指出,獲救濟3人均曾接種AZ疫苗,其中,台中市(編號:2438)在接種疫苗隔天有發燒及眼睛腫脹,經診斷為多發性神經病變,根據住院中實驗室檢查、神經生理檢查、腦部及脊椎磁振造影檢驗報告皆無明顯異常,僅視覺誘發電位檢查報告顯示左眼潛值輕微延長,雖無法確認症狀與AZ疫苗相關,仍獲救濟5萬元。
疾管署表示,台中市(編號:2314),接種後出現極度肢體腫脹症狀;彰化縣(編號:2337)則因接種後出現急性過敏情形,均研判與接種AZ疫苗相關,分別獲救濟1萬元及5千元。
另外,根據這次審議個案中34人曾接種過AZ、3人打過莫德納,還有1人為有高端接種紀錄,其中,新竹市(編號:2810) 在懷孕第16周打過莫德納,接種後25天後發生流產,據現有醫學實證文獻顯示,接種莫德納不會增加流產、 胎兒異常或新生兒死亡風險,所以此案不予救濟;另外27起死亡個案,26人曾接種AZ、1人有莫德納接種紀錄。
最後獲得30萬喪葬補助4人,包含:台中市(編號:2313) 、苗栗縣(編號:2788)、新竹市(編號:2384) 及新竹市(編號:2511) ,疾管署表示,雖均不予救濟,但因施行病理解剖,據「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 第19條第2款規定,則給喪葬補助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