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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眼!雙北大停電28萬戶不賠 2千戶停電3小時只賠1元

上報快訊/吳亦軒 2021年12月13日 12:13:00
北市萬隆變電所12日爆炸起火,造成雙北30多萬住戶大停電。(台北市政府提供)

北市萬隆變電所12日爆炸起火,造成雙北30多萬住戶大停電。(台北市政府提供)

台電台北萬隆變電所昨天(12日)上午因設備故障竄火冒煙,導致造成台北市文山區、新北市新店、中永和等區在上午9點多陸續停電,共影響30萬5418戶。雖然台電緊急啟用備用電力,讓不少區域快速恢復供電,但文山區仍有2241戶直到下午1點7分才恢復;按照台電規定,停電3小時將獲賠1.08到1.41元不等。民眾怒批台電一點誠意都沒有,「不如不要賠!」

 

台電指出,這次是設備故障,不會採用「專案賠償」,而是依「營業規章」第39條,按停電時間長短辦理扣減電費。

 

台電營業規章中明訂,非住戶導致停電可獲得賠償。賠償方式以高壓以上電力用戶、時間電價與非時間電價做計算,一般家庭用電為非時間電價戶,計算公式為底度費(20度x 1.63)×1/30×停電日數,停電3小時最久的木柵興隆路一帶約2000多戶,一般住宅用戶賠償1.08元,小商家賠償1.41元。

 

 

台電表示,有些區域停電未滿1小時是不予計算,因此昨天逾9成約28萬戶僅停電5至15分鐘,不予賠償;停電1小時以上則以1日來計算,賠償電費會依照規定,下個月繳費單就會說明並扣減。

關鍵字: 停電 台電 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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