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10年內2度酒駕累犯公布姓名、照片 未肇事也可判3年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2年01月24日 10:29:00
酒駕事件常釀嚴重死傷,24日立院三讀修正相關法條通過,罰則加重。(王侑聖攝)

酒駕事件常釀嚴重死傷,24日立院三讀修正相關法條通過,罰則加重。(王侑聖攝)

酒駕事件頻傳釀許多被害人家毀人亡,社會高度關注修法進度,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24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未來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第二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刑罰部分也加重,酒駕未肇事者,從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3年以下。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2日初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1日初審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條文修正草案,經提報院會討論,全案不需黨團協商;24日臨時會院會中,立委對初審通過的條文無人提出異議,三讀修正通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10年內第二次酒駕累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並加重同行者連坐處分最高新台幣1.5萬元罰鍰。另外,酒駕者重新考領駕照,應申請登記配備有酒精鎖汽車後,始能發給駕照,若不依規定駕駛具有酒精鎖車輛,處6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

 

 

為遏止酒駕,朝野立委也提案加重刑責。酒駕未肇事的刑責,從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3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若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重傷者,不論初犯或再犯,三讀後維持現行刑度,但增訂得併科罰金100萬元至300萬元不等。

 

現行《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等情形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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