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學校未公開論文審定報告 蔡壁如:校園成白色恐怖戰場

上報快訊/許維庭 2022年10月31日 18:02:00
蔡壁如31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校方提供明確的論文審定報告書。(取自蔡壁如臉書)

蔡壁如31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校方提供明確的論文審定報告書。(取自蔡壁如臉書)

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因論文被判定抄襲,遭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撤銷碩士學位。蔡壁如今天(31日)召開記者會,並邀律師及學者到場,要求校方提供明確的審定報告書,後續才能向學校提出申覆。

 

蔡壁如在記者會強調「我不是一定要恢復學位,我只要求一個清楚明白,可以讓我捍衛一個,身為學生應該有的權利。」但到目前為止,她仍不知道,自己的論文在哪個章節涉嫌重大抄襲,校方至今也沒有向她說明。

 

蔡壁如曾透過同黨立委邱臣遠2度行文要求教育部提供「涉學倫案件審定報告書」及「學倫會會議紀錄」,教育部卻回覆這是學校機密,蔡壁如痛批,自己只是想要有一個清楚的行政程序、實體說明,但校園卻變成學術白色恐怖的戰場。

 

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施正鋒指出,依照學界常用的Veriguide軟體進行查核比對,發現論文的相似程度僅有18%,符合國內大多學校要求學生論文相似度30%上限,且若扣除已經清楚引用來源的7%,相似程度只有11%,他認為校方直接撤銷蔡壁如學位的作法,似乎「太粗暴」了些。

 

台大農經系教授吳珮瑛博士也認為,論文中部分被指控「抄襲」內容,單純是對「內容分析」的誤解,稱不上「重大情事」,遠不及到要撤銷學位的地步,且若德明科大認為「內容寫作」的研究方法不適當,應該事前明確告知此方法不能用在論文寫作上,但德明科大顯然未提前告知。

 

 

巨曜法律事務所律師佘宛霖指出,撤銷學位在法律上屬行政處分,應遵照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但德明科大的審定結果,書面通知上並沒有發文字號、處分機關及其首長的署名、蓋章,也沒有具體的理由,明顯有瑕疵。

 

佘宛霖也說,德明科大在蔡壁如出席9月12日審議會議之前,並未事先告知當事人檢舉內容,在資訊不平等的情況下,以至當事人無法進行充足答辯並提出相關事證,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保障,認為德明科大在接下來的申覆程序中,應給予蔡壁如到場陳述意見的機會,以彌補先前的程序瑕疵。

 

對此,教育部今天回應,依學位授予法第17條規定,學校授予的學位涉及抄襲一事,應予撤銷並通知當事人,另將撤銷事項通知其他大專校院及相關機關。教育部指出,經詢問德明科大,校方表示已經在10月14日提供「關於被檢舉人違反學術倫理之說明」給蔡壁如。

 

教育部也說,針對蔡壁如碩士論文抄襲案,有關校方對學倫案件組成審議委員會、召開會議、做成決議及審定報告書等均屬學校權責,教育部予以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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