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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褲妹無照酒駕撞死交管工人 不符自首判7年6月

上報快訊/許維庭 2022年11月23日 15:20:00
林筱路酒駕、長期無照,撞死交管工人,一審判7年6月徒刑。(合成照/翻攝畫面)

林筱路酒駕、長期無照,撞死交管工人,一審判7年6月徒刑。(合成照/翻攝畫面)

29歲女子林筱路因第3度酒駕,還長期無照,今年6月開敞篷跑車撞死54歲方姓交管工人。審理期間,林女自認符合自首要件,盼法院減刑,不過士林地方法院今天(23日)一審認為,事件發生後,林女被工人包圍,且肇事地就在派出所前方,根本就跑不了,不符自首要件,依10年內再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而致人於死罪處7年6月徒刑,可上訴。

 

回顧事件發生,林筱路於今年6月21日酒後駕駛200多萬元敞篷跑車,行經淡水區民族路口時,高速衝進正在進行鋪路工程的工地,執行交通疏導的54歲方姓工人閃避不及被撞飛,警方到場酒測,酒測值竟高達0.77毫克。警方也查出她從未考取駕照,且在2014年時就曾有過2次酒駕前科。

 

判決書中指出,林筱路主觀上只有酒後駕車故意,並無故意致用路人死亡,但在客觀上能預見其行為可能致用路人傷亡,且林女2014年曾2度酒駕遭判刑,2015年5月19日易科罰金執行完畢,判決確定10年內又酒駕導致1死,依法加重其刑2分之1。

 

 

至於林女自認符合自首要件,盼減刑,法官表示,根據刑法62條規定自首者「得減輕其刑」,可依個案情況決定減刑與否,但根據相關證據顯示,事件發生後,林女的前方、左右均擺放多個交通錐限制她駛離現場,且林女煞停位置還有大型工程車在前阻擋,當時遭阻礙的林女則倒車駛回撞擊地點。

 

再者肇事現場設有多架監視器,還被數名施工人員包圍,肇事地點又在派出所前方,林女無法輕易離開現場、逃避犯行,即便案發留在現場自承肇事,也是出自於情勢所迫,與真心悔悟者可得減刑立法有所不符,因此不予減刑。最後,依10年內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7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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