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籍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深陷詐領助理費風波,今遭檢調約談。(資料照片/楊約翰攝)
民眾黨籍新竹市長當選人高虹安日前陷入詐領助理費風波今遭檢調約談,外界好奇,若官司纏身,是否影響10天後新竹市長宣誓就職。新竹市政府民政處今天(15日)回應,依《宣誓條例》規定,若市長當選人如果無法在25日宣誓就職,也未在中央3個月內另訂時間補宣誓,將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在3個月內完成補選。
高虹安選前被爆出涉嫌詐領助理費,檢調今天前往立法院搜索高虹安國會辦公室,並約談辦公室主任陳奐宇等人。大眾關注此案的調查進度是否會影響高虹安新竹市長就職。
根據《宣誓條例》第8條規定,「公職人員不依本條例之規定宣誓者,均視同未就職。」其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應另定日期舉行宣誓而仍未依規定宣誓者,視同缺額」;依同條第三項規定「先行任事而未於三個月內補行宣誓者,視同辭職。但未依規定另行宣誓,或於三個月內補行宣誓,而其事由非可歸責於宣誓人者,不在此限。」
根據民政處說明,依照相關法規,市長當選人如果無法在25日當天宣誓就職,等於沒有就職,須在中央3個月內另訂的時間補宣誓。
倘若仍無法在就職3個月後補宣誓,即視同市長職務出現缺額,就《地方制度法》規定在3個月內完成補選作業。而補宣誓就職前的空窗期,將由中央派代理市長。
外界好奇若縣市首長若無法宣誓就職,是否會影響市政運作?
市府民政處表示,因為市長還沒宣誓就職,等同無法任命政務人員,相關的職務代理將由該局處的副局長、副處長代理,不會影響市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