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英女博士遭撞成植物人後去世 公車司機及客運公司二審判賠2605萬

上報快訊/黃詩純 2023年02月15日 11:44:00
女博士遭公車撞成植物人後離世,高院判欣欣客運及司機應賠償2605萬餘元。示意圖,非當事公車。(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女博士遭公車撞成植物人後離世,高院判欣欣客運及司機應賠償2605萬餘元。示意圖,非當事公車。(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台灣交通亂象層出不窮,更遭《CNN》評為「行人地獄」。台北市一名曾留學英國的女博士,在過馬路時遭一輛欣欣客運公車撞上,讓她當場倒地不起,送醫急救後雖救回,但卻成了植物人,最終因多重器官衰竭而離世。高等法院昨天(14日)判決欣欣客運和韓姓司機應賠償女博士和家屬共2605萬餘元。

 

判決指出,歐陽姓女博士為英國愛丁堡大學法學博士畢業,同時也是知名法律學者,育有2名幼女,事發當天她正走路穿越台北市木柵路5段及萬福橋交岔路口,不料卻遭一輛韓姓司機駕駛的欣欣客運公車左轉撞上,女博士送醫急救並有顱內出血、顱骨骨折、腦水腫等傷勢,最終呈現植物人狀態。

 

而事件發生後,韓男被依業務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判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5年確定;而女博士家屬也提告求償,主張韓男及欣欣客運須連帶賠償相關醫療費用、勞動能力減損、看護費、交通費等共4125萬餘元;另包含丈夫、父母及子女等5名家屬則分別求償各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韓男雖坦承過失,但也表示因自己還須負擔家庭,該索賠金額已超過其能力範圍,他無力償還;欣欣客運則表示,公司都有定期實施相關教育訓練、健康檢查及勤前檢測,認為已善盡僱用人選任、監督之責,故不須負連帶責任。

 

 

台北地方法院計算後認定,韓男及欣欣客運應連帶賠償歐陽3296萬餘元,經扣除強制險及欣欣客運在案發後已支付404萬餘元,判決須連帶賠償2891萬餘元;另須賠償歐陽的父母、丈夫和2名女兒各100萬元神慰撫金。

 

二審審理期間,歐陽因多重器官衰竭導致敗血症休克,最終於2020年4月離世。高院重新計算後認定,韓男及欣欣客運應連帶賠償歐陽536萬餘元,債權由其丈夫及2名女兒繼承,另賠償5名家屬308萬至512萬元不等的金額,最終合計共賠償2605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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