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審陳水扁涉二次金改案件的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31日表示,傳喚陳水扁7月7日到庭。(攝影:陳品佑)
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31日表示,傳陳水扁7月7日到庭,為例行性的調查程序,確認是否將停審、尚未定讞的案件,重新開始審理。
台灣高等法院承辦二次金改案件的合議庭表示,本案於2015年8月31日經裁定停止審判程序在案,依司法院頒「民刑事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第69之1點「持續每半年至少調查一次其停止審判程序之原因已否消滅」的規定。
因此,高院表示,傳喚並通知陳水扁及其辯護人,於7月7日上午11時,至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專一法庭,為例行性的調查程序,作為判斷原裁定停止審判程序的原因是否已消滅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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