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524上路】結婚書約需冠名「同性」? 徐國勇:不加也可以

王怡蓁 2019年05月23日 16:00:00
內政部長徐國勇列席今遭立委質詢,同性結婚書約不應加「同性」。對此徐國勇表示,民眾可自行準備結婚書約,不加「同性」2字也可以。(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內政部長徐國勇列席今遭立委質詢,同性結婚書約不應加「同性」。對此徐國勇表示,民眾可自行準備結婚書約,不加「同性」2字也可以。(資料照片/張文玠攝)

距離5月24日同婚正式上路僅剩一天,23日立法院內政委院會中,內政部長徐國勇列席,遭立委質詢,同性結婚書約不應加「同性」。對此徐國勇表示,民眾可自行準備結婚書約,不加「同性」2字也可以,今下午內政部便在網站上更新結婚書約檔案。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質詢時指出,明天同婚將正式上路,有許多人要去登記結婚,她問徐國勇,結婚書約是否能由民眾自行準備,以及加註「同性」2字的必要性。徐國勇表示,可以自行準備,也不必加同性2字。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後續也做出回應,表示先前內政部公布的版本都只是示範,下午便會更新,不會再看到同性兩個字,不會有歧視性用語。內政部也已上傳更新版本。

 

內政部公布更新過後的結婚書約版本。(內政部提供)

 

針對同性婚姻當事人收養子女部分,尤美女表示,根據施行法規定,子女身分證的父母欄要改成「養父」、「養母」,目前婚姻關係收養子女,就算是養父母也不會在身分證上改為「養父母」,戶口名簿也不會標示,僅會在戶籍謄本記載。

 

尤美女表示,同婚收養子女的登載方式,讓孩子遭受不必要的差別待遇,讓「養」字在身分證上呈現,可能會使孩子承受來自同儕及社會的壓力。尤美女說,在差別的登載方式下,孩子可以清楚知道兩名家長中,誰是親生誰是收養,也可能會影響親子與家庭關係。她認為,現行繼親收養無法從身份證與戶口名簿得知血緣關係,因此差別對待是否符合平等原則有疑慮。對此,徐國勇則表示,會再與戶政司研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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