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昌內線交易案 監委籲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上報快訊 2016年12月14日 18:13:00
普訊創投集團負責人柯文昌涉犯內線交易罪定讞,監察委員王美玉14日指出,承辦檢察官未將相關5700多封郵件移送法院詳盡調查,建請法務部轉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翻攝自中視新聞)

普訊創投集團負責人柯文昌涉犯內線交易罪定讞,監察委員王美玉14日指出,承辦檢察官未將相關5700多封郵件移送法院詳盡調查,建請法務部轉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翻攝自中視新聞)

有「創投教父」美譽的普訊創投集團負責人柯文昌涉犯內線交易罪定讞,監察委員王美玉14日指出,承辦檢察官未將相關5700多封郵件移送法院詳盡調查,建請法務部轉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監察院指出,柯文昌被台北地檢署起訴認定,其於美商捷普與綠點高新科技公司洽談併購之際,知悉該併購重大消息後大量買進綠點公司股票,且在捷普公司公開收購期間悉數應賣而不法獲利,涉犯內線交易罪責,104年12月間經最高法院判決定讞。

 

柯文昌日前向監院陳情指稱,台灣花旗環球財務管理顧問公司致函承辦檢察官所附光碟(內含5700多封郵件),是綠點公司與當時協助併購團隊花旗公司承辦人通信往來光碟,有助於釐清案情,但承辦檢察官竟未將光碟移送給法院,涉有違失。

 

監察委員王美玉14日於司法及獄政委員會提案,會中決議通過調查報告,認為檢察體系確實有疏忽、光碟遺失的情事,涉有違失,建請法務部轉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

 

報告指出,不論何種原因無從取得原光碟內容5700餘封信件,該光碟證據自始即非由被告柯文昌取得、保管,其滅失責任不應歸於被告,原確定判決未就此詳盡調查,已有判決違背法令之虞,因此要求法務部應轉請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研提非常上訴。

 

此外,監委指出,花旗公司函稿並未存於偵查卷內,卷內花旗公司來文,也未經地檢署收發蓋時間戳印等違失,要求法務部一併檢討。(李先泰/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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