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恐被祕密宣判 綠委喊話:台灣應「積極」介入救援

上報快訊 2017年10月02日 10:10:00
時代力量黨團與李明哲案救援大隊一同召開記者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蕭逸民(右)   台灣人權促進會邱伊翎(左)(攝影:葉信菉)

時代力量黨團與李明哲案救援大隊一同召開記者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蕭逸民(右) 台灣人權促進會邱伊翎(左)(攝影:葉信菉)

李明哲「被」失蹤第197天,李明哲案救援大隊深怕他已遭秘密宣判,2日上午與時代力量黨團一同召開記者會。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呼籲,針對李明哲案,政府應展現更積極的作為。中國對台灣人民的逮捕行動往後將造成嚴重寒蟬效應,政府不應消極處理,而應主動介入處理。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 徐永明(攝影:葉信菉)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中國對異議言論人士、宗教人士及維權律師的思想控制與言論壓迫眾所接知,但台灣享有充分的言論自由,中國政府對台灣人民「並無管轄權」。兩岸是兩個「互不隸屬的政治實體」。尤美女對中國政府嚴正呼籲,中國政府對李明哲案應「公開宣判」,並開放家屬探監的權利。

 

民進黨立委 尤美女(攝影:葉信菉)

 

牛津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宋承恩認為,李明哲案所犯之「顛覆國家政權罪」必須有明確的行為犯行,且需在中國境內,中國的管轄權是否適用於台灣人在台灣境內的行為,我國政府應透過相關管道向中國政府嚴正抗議。

 

牛津大學法學博士 宋承恩(攝影:葉信菉)

 

經濟民主連合陳冠宇強調,台灣與中國是兩個「互不隸屬」的國家,民進黨政府對於中國對台灣人的管控行為,應更加積極介入,並向國際社會展現台灣政府保護自身國民的決心。

 

經濟民主連合 陳冠宇(攝影:葉信菉)

 

民主維新林南華呼籲,台灣民間應高度關注李明哲「被」失蹤一案,中國政府已逐漸將管控言論的行為伸向中國境外的台灣民眾。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黃怡碧表示,中國對於李明哲一案的緝捕與審判,強迫失蹤和非法逮捕後與外界完全失連,嚴重侵害言論自由與集會結社。中國政府必須做出無罪釋放李明哲的判決。而民進黨政府應對中國相關權責機關積極展開調查與究責。黃怡碧認為,李明哲失聯期間,我國人員無法前往探視,中國對李明哲的嚴密監控,已構成李明哲本人及家屬不人道的待遇。以人道考量,在李明哲被釋放以前,中國政府應開放家屬前往探視。

 

黃怡碧重申,中國是人權的重災區,面對中國,台灣政府應展現捍衛言論自由與人權的決心,並透過國際外交管道積極營救李明哲。最後強調,中華民國放任國際救援大隊自行和中國政府周旋,宛如無政府狀態,面對中國,我國海基會與陸委會的具體行動何在?而外交部也應主動向聯合國提出交涉,透過國際管道設法營救李明哲。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黃怡碧(攝影:葉信菉)

 

台灣人權促進會邱伊翎(左二)  徐永明(左一)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蕭逸民(中)  經濟民主連合 陳冠宇(右一)  (攝影:葉信菉)

 

李明哲案救援大隊表示,李明哲在8月4日被提起公訴,並在9月11日遭中國法庭審判並當場認罪,依據中國刑訴第202條規定,法院應在受理後2個月以內宣判,3日就是宣判期間的最後一天,但直到現在,岳陽中院並未公佈判決結果,也沒有延期宣判,根據中國近來審判「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例,救援大隊認為,李明哲案可能已經秘密宣判。

 

因應即將或可能已作成的判決結果,李明哲案救援大隊9日將召開記者會,呼籲台灣政府應以「積極行動」介入救援。(莊承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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