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無法紀的港共政府 還有什麼做不出來

顏純鈎 2020年12月08日 00:01:00
香港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日前宣佈正式流亡海外。(湯森路透)

香港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日前宣佈正式流亡海外。(湯森路透)

許智峯與家人僥倖脫離虎口,流亡英國,但他和家人的銀行戶口卻被林鄭政府強行凍結,這件事充份證明,特區政府現在已經目無法紀,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根本不在乎公眾反應。

 

政府不受法律約束胡作非為,這本就是中共的執政作風,現在蔓延到香港,證明一國兩制這個東西,早就被他們拋到九宵雲外去了。最近這半年來,在中共與港共口中,越來越少聽到「一國兩制」這四個字,這也證明,中共明裡暗裡,都已經無視基本法的存在,正如他們無視中英聯合聲明存在一樣。

 

鄧炳強居然威脅還要追究「協助」許智峰逃亡的人,他要追究什麼?許智峯沒有被限制離境,他手上有合法的護照,可以自由出入香港,他要誰協助才能離開?當日法庭沒有扣押他的護照,便是基於他的所謂控罪,沒有嚴重到要限制他離境,既然如此,許智峰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協助,就可以自由出入香港。鄧炳強在威脅誰?

 

許智峯即使有作眾籌,所有的款項都經律師處理,許智峯即使有犯罪嫌疑,他一人做事一人當,也沒有任何法理依據株連他的家人。這種連坐惡法,是中國千年封建社會遺留下來的黑暗法規,封建時代人犯法,可以株連九族,中共治下,一人有事,全家也一起受罪,多少維權律師﹑蒙冤百姓,都因為中共的連坐惡法受盡折磨,現在這個惡法,已無形中實施到香港來了。

 

林鄭與鄭若樺應公開作出交代,許智峰家人銀行戶口被凍結,基於基本法甚至國安法的哪一條條例?如果有,就把條例拿出來,如果沒有,就把凍結令收回。否則,她就沒有權利和我們說什麼守法的問題?你政府不守法,有什麼權利要市民守法?

 

事到如今,我們對林鄭政府,已經不可視同往日的特區政府,不可視同董建華﹑曾蔭權,甚至梁振英的時代了(雖然梁振英處在今日,說不定比林鄭更殘忍),中共已經完全不將基本法放在眼裡,連他們誓言維護的一國兩制,也已經拋到歷史的堆填區去了,如此,還有什麼事他們不能幹﹑不敢幹的?

 

所以,有作移民打算的市民,應該及早處理自己的私人財產。兩三年前你處理內地房產,還可以將人民幣兌換成港幣,一次過整筆匯出來,現在大陸外匯管制,已經不可能依正規渠道轉出資產了。所謂跑得快好世界,就是三十六計走為上計,能跑時及時跑,不要留待不能跑時才吃後悔藥。

 

這個教訓是,中共任何時候都可能做出一些讓你無法估計的事,不要以為有這個法那個法規限他們。在需要時,中共就依法辦事,在需要時,中共也隨時可以違法辦事,法律在中共眼裡,就只是一個隨意打扮的小姑娘。

 

大陸經濟到處是陷阱,中共往後手緊會日甚一日,香港的萬億儲備隨時會成為中共的囊中物。對中共來說,我的就是我的,你的還是我的,政府一旦捉襟見肘,難保不會打香港人個人私產的主意。那時只要上頭一個令下,隨時可以頒一道行政命令,限制香港人匯錢出境,那時準備移民的市民,又要陷於被動。

 

有罪沒罪,無須交代,先凍結了再作「調查」,調查幾年,什麼都凍過水了,那時還不還錢給你,也只有望天打卦。

 

歷史教訓是,四九年後,中共以付定息的方式將資本家的工廠和商舖收歸國有,定息放了一兩次就沒有下文,然後私產就成為公產。

 

有網民說,許智峯可能就是擔心轉移資產會引起當局懷疑,到時自己和家人都無法離境,這個推測很有道理。但許智峯如果更早就想到這點,更早處理,那就沒有今天的麻煩。所以,把問題想得嚴重一點想得早一點,總是沒有壞處的。

 

千萬不可以常情常理去猜度中共和港共,他們唔係人咁品,能做什麼就趕緊做吧。(本文授權轉載自作者臉書專頁/原標題:目無法紀的林鄭政府,還有什麼做不出來?​)

 

※作者1978年赴香港定居。曾任《新晚報》副刊編輯、《文匯報》副刊編輯及天地圖書公司總編輯。

 

關鍵字: 許智峰 林鄭 港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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