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金炒股弊案北檢起訴12人 游迺文續押、同案4被告交保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1年02月08日 21:10:00
台北地檢署偵辦勞動基金炒股案,8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勞金局前國內投資組組長游迺文等12人。(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勞動基金炒股案,8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勞金局前國內投資組組長游迺文等12人。(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勞動基金炒股案,8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勞金局前國內投資組組長游迺文等12人。台北地方法院同日下午召開移審庭,裁定游迺文繼續羈押禁見,同案4名被告交保。

 

法官8日下午3點召開移審庭,原起訴後案件的移審庭大多公開審理,但北院表示,此案因部分被告涉及他罪,且案情仍在偵辦中,法官考量後,決定採不公開方式審理。

 

同案被告除游迺文外,寶佳集團執行長唐楚烈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寶佳投資主管邱裕元500萬元交保、復華投信投資長邱明強500萬元交保、復華投信基金經理人劉建賢500萬元交保,4人均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不得和其他被告和辯護人接觸,並向轄區派出所報到。

 

檢方查出,游迺文2020年8月間在北市某家私廚接受宴飲招待,享用高達新台幣5萬8248元(含稅金為6萬1160元)昂貴餐飲後,要求下屬及透過證券業者以高於設定價格買進遠百股票,涉嫌操縱股價,讓寶佳等公司得以脫手遠東百貨股票獲利。

 

據統計,被告等人涉操縱遠百股票,讓寶佳等公司因而取得犯罪所得2億7556萬1241元(包括已實現獲利1億8354萬8274元,加上尚未實現獲利的「擬制性所得」9201萬2967元)。

 

北檢8日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圖利罪、證券交易法操縱股價罪、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損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資產等罪嫌,起訴游迺文等12人,並請求法官對游迺文從重量刑。

 

此外,勞動部8日下午也表示,復華、統一及群益投信5年內不能參與委託招標案,並將依法追償勞動基金損失,及涉案的游迺文記2大過免職,其退休金將全數泡湯;另為督導的勞金局局長蔡豐清將撤職,轉任參事,勞金局副局長蔡衷淳也有督導不周處,將送考績會。(新北3護理師浮報流感疫苗施打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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