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長照家庭殷盼 7/1起恢復看護工轉換僱主條件僅1項

上報快訊/黃怡潔 2021年07月01日 14:47:00
指揮中心1日表示,即日起優先恢復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可轉換僱主接續聘僱。(資料照片/李隆揆攝)

指揮中心1日表示,即日起優先恢復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可轉換僱主接續聘僱。(資料照片/李隆揆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日表示,本土確診案例連續1周低於百人,經考量失能者家庭照顧需求,以及家庭較無其他替代人力的狀況,不如產業類移工群聚擴大傳染風險等因素,即日起優先恢復外籍家庭看護工及家庭幫傭,得轉換由家庭類僱主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至於其他產業移工仍暫緩轉換,未來將視疫情再行檢討。



指揮中心表示,家庭類僱主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家庭類移工應辦理以下事項:

 

一、安排移工核酸檢驗(下稱PCR):承接家庭類移工之新僱主應於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當日安排移工至合格醫療機構檢驗PCR,檢測費用應由新僱主支付。


二、僱主應依指引辦理防疫措施:倘若接續聘僱移工檢測PCR確診時,新僱主應負僱主責任,並依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下稱僱主指引),配合衛生單位安排就醫或送集中檢疫所隔離治療,並依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接續處理。倘若接續聘僱移工檢測PCR陰性,新僱主應依指引,每日進行移工健康監測及記錄移工出入足跡。

 

 

指揮中心進一步表示,新僱主若未於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當日,安排移工檢驗PCR,將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9款規定,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並不予核發接續聘僱許可及廢止名額;另僱主如果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但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事務,違反防疫措施,仲介公司將被依「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指揮中心提出家庭類雇主接續聘僱(含期滿轉換)家庭類移工應辦理的2點事項。(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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