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凶藏鏡人現身?新店咖啡商遭帽T殺手槍決案 共犯就逮裁定收押禁見

上報快訊 2021年12月24日 11:40:00
檢警積極偵辦新店咖啡商人命案,逮捕一張姓共犯收押禁見。(資料照片/民眾提供)

檢警積極偵辦新店咖啡商人命案,逮捕一張姓共犯收押禁見。(資料照片/民眾提供)

發生在11月22日的新店咖啡商遭帽T殺手在自家門口行刑式槍決案,檢警有重大進展!在帽T殺手黃泳群12月8日遣返回台收押禁見後,專案小組積極追調出一名張姓共犯,已於23日將他拘提到案,並依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聲押禁見,法院今天(24日)漏夜開羈押庭後裁准收押禁見。

 

經營咖啡豆進出口貿易的何姓男子,22日上午送小孩上學後,約8點多返家時,遭已在場埋伏約2個小時的黃泳群從背後連開4槍,其中有1發子彈卡在頭顱,另2發子彈貫穿頸部,何男送醫時已無生命跡象。

 

 

警方初步調查,30多歲的黃嫌是混跡高雄的小混混,有槍砲、毒品、詐欺、過失傷害等前科。黃嫌當天凌晨自高雄駕車北上,約在清晨6點即埋伏在何男住家附近,行兇後,立即駕車逃逸,期間多次變裝、轉搭不同交通工具,製造多個斷點、企圖躲避警方追查,黃嫌輾轉在約12點時前往桃園國際機場出境,飛往廈門。由於兩人既無地緣關係,也沒有人際網絡重疊,且作案手法縝密,當時警方即懷疑幕後有藏鏡人,疑為買兇殺人。

 

黃泳群在12月8日遭廈門公安遣返,晚間抵達台灣後卻突然癲癇發作,被緊急送醫救治,住院期間由警方進行訊問,檢察官則在10日凌晨複訊後,以黃泳群犯下殺人重罪,有逃亡事實等理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案經檢警積極追查,近日查出還有一名張姓共犯,23日已將他拘提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認為,張男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且有逃亡、串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漏夜召開羈押庭,在今天清晨裁准收押禁見。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