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捲八八會館案約詢內容提前曝光 控記者與內鬼裡應外合竊聽

上報快訊/張詠詠 2023年05月10日 16:20:00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因涉足地下匯兌主嫌郭哲敏經營的招待所而遭調查。(擷取自Google Maps)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因涉足地下匯兌主嫌郭哲敏經營的招待所而遭調查。(擷取自Google Maps)

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被控曾至洗錢案主嫌郭哲敏經營的八八會館聚餐,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檢評會)本月5日約詢黃錦秋,媒體卻率先報導黃已否認去過八八會館、也否認接受招待,還說自己出門餐敘都會帶35年約翰走路威士忌等。黃錦秋委任律師黃秀惠今天(10日)質疑檢評會疑有委員被滲透,並控告媒體記者竊聽涉妨害秘密。

 

高檢署、新北地檢署及警政署追查郭哲敏洗錢案,發現檢察官黃錦秋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期間,曾兩度與承辦郭哲敏案的新北地檢檢察官王涂芝、時任保一總隊副隊長黃建榮等人至八八會館,此外也被曝光曾至瑞森銀樓地下室私人招待所飲酒歡唱。

 

律師指出,整起案子風向已經變成黃錦秋是個貪官,不僅接受郭哲敏招待,還要求偵辦此案的檢察官王涂芝縱放郭哲敏,但實情是黃錦秋當時接到檢舉,得知有人要關說,深怕夜長夢多,在收案第10天立即呈報新北地檢署,「若真要縱放,自己吃案就好,幹嘛要移送?」

 

 

黃秀惠說明5月5日約詢的情況。她說當天下午2時30分,陪同當事人黃錦秋前往法務部,要向檢評會陳述意見,約傍晚5時20分步出會議室,在場13名委員、2名工作人員則是在5點30分左右離開,由於該會議非公開會議,聯合報張姓記者卻在5點9分就得知黃錦秋的說法並報導出來。

 

黃秀惠質疑張姓記者可能同步竊聽,才能在與會人士皆未走出會議室前,搶先披露報導,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她同時懷疑法務部檢評會在場之人裡應外合,透過竊聽器進行「現場直播」,將秘密會議的發言內容外洩,除了對張姓記者提告,還要揪出檢評會洩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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