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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香」可以 那「捧斗」行不行

劉燕玉 2017年07月24日 00:02:00
「減香火」與「婚姻平權」,涉及的是同樣的問題。(攝影:李隆揆)

「減香火」與「婚姻平權」,涉及的是同樣的問題。(攝影:李隆揆)

撇開中國勢力是否滲入臺灣宗教,以及蔡政府對於重大社會政策的溝通能力不談,關於政府是否適合基於環保理由而規範香火爆竹等民俗禮儀內容及其引發的抗議,我比較大的疑問在於,我們認為什麼時候國家應該介入不合時宜的宗教或民俗傳統,什麼時候不宜?

 

在政治層次上,我認為「減香火」與「婚姻平權」,涉及的是同樣的問題,也就是城鄉之間、不同世代之間生活方式與價值的斷裂。拿婚姻平權運動做對照:在台灣,同婚合法化最大的社會組力核心問題,仍是土地繼承與分配的遊戲規則,而不是基督教基本教義派教義。從古代到現代,從西方到台灣,牽涉社會制度的重大變革時,最大的阻力幾乎都是因為它對土地擁有、繼承與分配規則造成根本的改變,而土地擁有、繼承與分配的規則,則往往和宗教民俗緊緊綁在一起。畢竟,在現代國家興起之前,這套規則原本就是,也只能透過宗教與民俗來維繫傳遞。

 

500 年前宗教改革涉及的不僅是宗教與政治領域高層的權力鬥爭;它在民間之所以能捲起千堆雪,也在於新舊教在土地繼承與分配規則的根本差異,造成有人因此得利,有人因此受害,足以導致幾十年橫跨好幾國的宗教戰爭。台灣喪禮中長孫「捧斗」的習俗,同樣是和財產繼承與分配規則綁在一起。所以很多人說他不反同,但反對同婚合法,意思也就是只要不造成土地重新分配問題,你要同性戀我當然沒什麼好反對的;但如果別人的兒子要跟我兒子結婚,以後也可以合法繼承我家族的土地祖產,恁北就跟你拼了。

 

那麼,「捧斗」這項台灣民間傳統習俗是:

 

一、維繫常民文化認同、有助社會穩定的安定力量。


二、充滿性別歧視的前現代陋習。

 

如果有人反對這項習俗,或者反對這項習俗主導國家政策,這種立場是:

 

一、反對歧視,爭取平權。
 

二、被黨國教育洗腦、與基層社會脫節的傲慢進步菁英對本土社會文化的歧視?

 

國家可不可以基於「平權」這個現代價值,而以立法或行政手段廢掉「捧斗」這項習俗?如果政府基於種種理由,以立法或行政命令規範香火是國家對民俗傳統的打壓、是文化滅絕,那麼「民俗派」可不可以用同樣的理由來反對婚姻平權?

 

這是我對整個爭議最大的疑問。

 

※作者為自由譯者、哲學星期五高雄策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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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減香 婚姻平權 捧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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