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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李明哲被判刑對台灣的歷史意義

吳言 2017年12月01日 07:00:00
李明哲案對台灣人有兩層意義,一是中國正在告訴我們,「它有能力對任何台灣人做任何事」;其次是中國政府的天威難測,發生在李明哲身上的事,可能發生在每個台灣人身上。(攝影:曾原信)

李明哲案對台灣人有兩層意義,一是中國正在告訴我們,「它有能力對任何台灣人做任何事」;其次是中國政府的天威難測,發生在李明哲身上的事,可能發生在每個台灣人身上。(攝影:曾原信)

台灣人李明哲在被中國政府關押八個多月後,於昨日被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有期徒刑5年,李明哲並當場表示服從判決,不會提請上訴。

 

這當然是一個不幸的結局,不僅李明哲本身的悔罪認罪看起來就是中方操作的結果,甚至李很多所謂的「犯行」,其實也不過就是在台灣人慣常地發表政治性言論而已,結果也被上綱上線成「顛覆國家政權」。而據說,李明哲之所以不是被依刑責比較輕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判刑,是因為其參與了計劃在中國推動多黨政治「梅花公司」的設立,但歸根究底,「梅花公司」並沒有真的成立,而僅止於寫寫企劃的階段。連這樣都能說是「顛覆國家」,那能不被說成「顛覆國家」的事還剩多少?

 

不幸的是,這個結局之所以不幸,不只是針對李明哲一個人而已,而是跟每個台灣人都有關。今天有一個「台灣人」可以因為在自己的國家發表為中國政府所不喜的言論,就能在踏上中國土地的那一個,被關上數個月的黑牢,然後隨便栽個罪名在他頭上,最後還得表示悔罪認罪才能換來背判刑關個幾年。這件事如果有台灣人不覺得聽起來很可怕,那只能說是不知道死活的七月半鴨子了。    

 

但有人會說,都是李明哲自己說了不該說的話,做了不該做的事,我只要當個「乖寶寶」,這些事情就不會找上我了。這種自我審查式的思考,大概會出現在許許多多因為就學、生活、工作以及其他原因必須在中國生活或往來兩岸的台灣人身上。有政治意識一點的人想說「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抱持責怪受害者心態的人想說「不做錯事怎麼會被抓」。但這些人或許沒想到,中國抓李明哲,或許從來就不在於他做了什麼或說了什麼,而在於他們想要給蔡英文政府下馬威,或者回敬台灣對「共諜案」的查處。但無論如何,因為這件事所產生的寒蟬效應,絕對會蔓延到一般台灣人的心中,也會進而影響到他們在台灣日常生活。

 

另外,也有人會說,我只要不要踏上中國的土地不就沒事了,在台灣我愛怎麼罵中國就怎麼罵中國,至少這裡是安全的國度。這種靜態思考方式,假設目前就會是永遠,但卻忽略中國一直透過透種方式跟手段影響台灣人的生活。就如同前述那種寒蟬效應,一但持有這種想法的人越來越多,台灣就會更多的人對中國抱持害怕的態度(或者病態樂觀地覺得不甘自己的事)。即便你不踏上中國的土地,中國的影響力卻滴水穿石般地影響你周遭的人,所以你認為到時你發表中國所不喜的言論時,周遭的人不會群起而攻之嗎?

 

綜上所述,李明哲一案對台灣是有歷史意義的。這個意義有兩層,一層就是中國正在告訴我們,它有能力對任何台灣人做任何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台灣既然被中國視為神聖不可分割領土的一部分,給台灣人的「準國民待遇」也是理所當然。其次,發生在李明哲身上的事可能發生在每個台灣人身上,因為中國政府的天威難測,不要以為你自掃門前雪就沒事。

 

中國的威脅已經侵門踏戶了,你還在睡嗎?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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