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聯益公司桃園觀音廠因業務緊縮於2月21日裁員434人,桃園市勞動局3日證實,嘉聯益公司未在期限內回覆,將依法重罰。( 圖片取自Google map)
嘉聯益公司桃園觀音廠因業務緊縮於2月21日裁員434人,由於未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於60日前提報「大量解僱計畫書」至桃園市政府,桃園市府限期嘉聯益公司27日前回覆未果,因此桃園市勞動局3日表示,4日將對嘉聯益公司依法重罰最高50萬元。
嘉聯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蘋果軟板天線供應商,春節前傳出因蘋果新機銷售不佳,桃園觀音廠已停工超過兩星期,公司甚至逼迫近200名員工在農曆年前簽下自願離職單,藉此規避資遣費。不過當時嘉聯益公司回應,僅因市況不佳,進行部分人力調整,並非大規模裁員,且資遣前皆有詢問轉廠意願,絕無逼迫簽下自願離職單之情事。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2月11日主動前往公司進行查訪,發現觀音廠業務緊縮,並將於2月21日解僱434人。然而嘉聯益公司未依法在解僱60日前提報大量解僱計畫書,桃園市府2月20日發函限期於27日前以書面回覆是否執行大量解僱員工案,否則將依法開罰。
桃園市勞動局3日證實,嘉聯益公司未在期限內回覆,已違反《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將於4日連假結束後將依法從重處分,最高可處50萬元罰鍰。
根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事業單位如有大量解僱情形,應於60日前提報主管機關(此為桃園市政府)「大量解僱計畫書」,若有違反者依規定可裁處新台幣10萬至50萬元罰鍰,並限期令其通知或公告揭示;屆期未通知或公告揭示者,按日連續處罰至通知或公告揭示為止。(吳敦義稱不排除「二階段初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