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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兩本土報告】民意不支持廢死 只是政府的託辭

王怡蓁 2019年03月22日 20:51:00
英國死刑計畫執行長、律師雷紹爾(Saul Lehrfreund)發表《廢除死刑正反意見:台灣實證》,當檢視這些未廢死的國家的民意調查後發現,當政府說民意不支持廢死,是過度誇大的,包含中國、台灣。(攝影:王怡蓁)

英國死刑計畫執行長、律師雷紹爾(Saul Lehrfreund)發表《廢除死刑正反意見:台灣實證》,當檢視這些未廢死的國家的民意調查後發現,當政府說民意不支持廢死,是過度誇大的,包含中國、台灣。(攝影:王怡蓁)

廢死聯盟於本週公開兩份本土報告,並邀請英國死刑計畫執行長、律師雷紹爾(Saul Lehrfreund)以及作家張娟芬發表報告內容。雷紹爾認為,此研究破解了一般大眾以及政府的說法「民意是保留死刑最好的藉口」,從這份報告可以看到,民意只是託辭。張娟芬也表示,每當外國人關心台灣死刑議題,網友便會不滿,民族性突然高漲,但她認為人權是不分國界的。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政府都說民意支持死刑,所以不能廢除死刑,但她認為,應該用更好、更嚴謹的民意調查來討論,而不是簡化成「是跟否」。林欣怡指出,有關民意調查的報告訪談了兩千多個人,這項報告是透過歐盟以及英國死刑專案的經費支持下,才與中研院開啟此調查。她認為歐盟的人好像比台灣更重視實際數據研究來理解,但台灣政府卻沒有更多支持,讓她認為有些遺憾。

 

英國死刑計畫執行長、律師雷紹爾(Saul Lehrfreund)發表《廢除死刑正反意見:台灣實證》。該報告由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名譽教授瞿海源所完成。雷紹爾表示,目前全球有75%的國家已廢死,另外有56個保有死刑制度的國家,其中只有半數曾於近年執行死刑。他曾問過還維持死刑的國家,為什麼還不廢除?多數政府回答,民意是障礙。但當他們評估這些民意調查時,發現多是化約式的調查,問題只有贊成或反對,但民意是非常複雜且細緻的。

 

雷紹爾指出,他們檢視這些未廢死的國家的民意調查後發現,當政府說民意不支持廢死,是過度誇大的,其中有約8-9個國家,含中國、非洲國家、加勒比海國家及台灣,都有類似的現象。

 

這份報告超越是或否的二元問題,不只是看民眾是否贊成死刑,而是去看強度,還有民眾到底獲得多少死刑相關的知識。雷紹爾認為,更重要的是,很多民眾不關心死刑議題,報告中也評估特定案情,在調查中所舉的例子,民眾大多認為死刑不是最好的方式。

 

報告中顯示,當問民眾是否支持廢死,有85%不支持,但雷紹爾認為,更重要的是,只有32%非常強烈反對廢死。當調查中提示有無辜人送死的案例後,強烈反對廢死的比例從32%降到6%。雷紹爾認為,實證研究非常重要,因為研究破解了一般大眾以及政府的託辭「民意是保留死刑最好的藉口」,從這份報告可以看到,民意只是託辭。


另一份報告《鐵證不如山-台灣死刑案件判決分析報告》是來自張娟芬的博士論文的延伸。張娟芬表示,每次當外國人關心台灣的死刑議題時,大家都會很不高興,好像突然民族性高漲。「假如一個英國人的生命是珍貴應受保障的,台灣人的命沒有比較不值錢,所以也應該受到關注,人權議題是不分國界的。」張娟芬表達國際對台灣廢死運動的看法。

 

張娟芬表示,死刑判決如何從司法體系中產生,她要先闡述的是卷證併送。被告在遭羈押的兩到三個月內,法官一定要開庭審理,但法官對被告的第一印象不是被告,而是檢方送過來的卷證,而當中多是對被告不利的罪證,法官接觸到的片面罪證,會形成有罪心證,就算被告有不在場證明,法官可能也會覺得他是在狡辯。

 

作家張娟芬認為,假如一個英國人的生命是珍貴應受保障的,台灣人的命沒有比較不值錢,所以也應該受到關注,人權議題是不分國界的。(攝影:王怡蓁)

 

報告中的第二個觀察是開庭後的狀況。司法案件通常會纏訟多年,刑事案件審一年半到兩年都很正常,間隔兩個月左右,羈押期滿前一定要開庭。張娟芬表示,檢方的起訴書已經是一個拼湊成的完整犯罪故事,但每次出庭,被告提出的證據,都是片段的,所以每次法官看到對被告的有利證據很破碎,但不利證據是完整的。她比喻好像打籃球時,兩隊都是五個人,看起來都很公平,但有一隊只能一次出一個人。

 

張娟芬也舉了鄭性澤案跟最近開啟再審的謝志宏案為例。這些冤案都可能來自一個錯誤的自白、法院對於法醫鑑定的曲解。在謝志宏案中,法醫是說不能確定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但法院就認定是兩個人涉案,在許多案件都有類似的問題。

 

張娟芬舉了另一起案例:王信福案。她說其他案件都是在冤案救援的基礎下進行,但王信福案中,是證據相當薄弱的案件。法院判決指出,王信福案發生於1990年,當時王信福與友人在卡拉OK飲酒,期間不滿店家對兩名警察服務較好,因而唆使小弟陳榮俊開槍,兩名警察送醫後不治。

 

法院認定,王信福的角色是黑道老大,當時辦案技術較差,沒有留下任何一張照片,王逃亡中國16年,直到2006年返台被捕,雖然判案技術進步了,但只能從當時的證據來判斷。張娟芬表示,主要將王信福定罪的證據是陳榮俊的自白,但他早在1992年遭執行,所以也沒辦法進行對質詰問。

 

張娟芬認為,此案沒辦法用一般的冤案標準來看,因為民眾大多會傾向相信一個身家清白的人才會是無辜的,因此王信福案該怎麼辦?她認為不應該用放大鏡來檢視他的清白,而是去檢視檢方的證據是否足夠,如果不足,就應該去救援。

 

林欣怡指出,美國大概有10州還維持死刑,但像伊利諾州就是發現有冤案的產生,所以才廢除死刑。台灣已經有許多冤案案例,台灣民眾就會說不要執行無辜者就好,但已經有人被執行了,而真相不明,像江國慶、盧正。林欣怡表示,這還只是幾起案例,真正的黑數並不知道。(台男爭得居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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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廢死 死刑計畫 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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