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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擬修「新Uber條款」引不滿 租賃車醞釀4月底抗爭

上報快訊 2019年04月03日 14:36:00
交通部擬修「新Uber條款」,引發租賃車和Uber駕駛不滿。2日發動近動員千輛小客車和駕駛包圍修法公聽會所在的士林監理所,表示,修法方向若不符期待,不排除4月底前發動更大規模抗爭。(攝影:張家維)

交通部擬修「新Uber條款」,引發租賃車和Uber駕駛不滿。2日發動近動員千輛小客車和駕駛包圍修法公聽會所在的士林監理所,表示,修法方向若不符期待,不排除4月底前發動更大規模抗爭。(攝影:張家維)

叫車平台Uber在2013年進軍台灣市場,但卻在台經營始終爭議不斷。交通部擬修「新Uber條款」,明訂小客車租賃業起租至少要1小時,且不得以優惠或折扣名義規避,引發租賃車和駕駛不滿。

 

近動員千輛小客車和駕駛,2日發動包圍修法公聽會所在的士林監理所,同時表示,修法方向若不符期待,不排除4月底前發動更大規模抗爭。

 


交通部打算在2月提出《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草案,明訂租賃車最低需採1小時以上計費,卻被批評是打壓Uber代僱駕駛的「新Uber條款」,2日舉行公聽會時,場外聚集上千名租賃車和Uber駕駛不滿抗議,現場代表發言時,租賃車業者因不滿計程車業者受邀與會,還一度集體拍桌退席。

 

多元化網約計程車叫車平台駕駛自救會不滿表示,我們追求的是一個公平正義,其實,政府早在2016年已為Uber量身訂做開放「多元化網約計程車」業務,目前全台合法客運業車牌還有高達兩萬張空牌額度,可完全接納僅數千名Uber司機轉換成合法司機,讓Uber可在符合總量管制,以及司機受警政機關納管及費率有合理彈性空間前提下,完全合法營運。

 

自救會說,Uber很難繼續對完全合法的客運業司機抽取高達25%以上的車資抽成,雙方至少可在合法範圍內協調出較合理的車資抽成模式,一來可保護司機,同時,也可以保護乘客不會被Uber強迫租車附駕又隨意收費,如此,這才能有利運輸業良性競爭及長期營運,對於司機、乘客、業者才能獲得三贏。

 

 

自救會說,如今Uber動用大量資源買廣告買輿論、動員司機抗爭,卻都只是為Uber自己的私利,罔顧駕駛權益及乘客安全,更是欺負台灣政府軟弱無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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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Uber 交通部 租賃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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