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木欽要求送監察院審查 司法院人審會決議如他所願

王怡蓁 2019年09月17日 15:28:00
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如紅圈)遭控接受佳和紡織董事長翁茂鍾不當宴飲,17日司法院召開人審會審議,石木欽發出聲明要求送監察院,經過三小時會議,人審會決定送監察院審查。(取自民視新聞台)

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如紅圈)遭控接受佳和紡織董事長翁茂鍾不當宴飲,17日司法院召開人審會審議,石木欽發出聲明要求送監察院,經過三小時會議,人審會決定送監察院審查。(取自民視新聞台)

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遭控接受佳和紡織董事長翁茂鍾不當宴飲,上周自行請辭。17日司法院召開人審會審議,在審議前,石木欽發出聲明要求送監察院,經過約三小時會議,人審會指出涉及10項法規違失,決定送監察院審查。

 

司法院13日發出新聞稿表示,石木欽在1997年到2014年期間,涉嫌接受友人翁茂鍾宴飲,為他提供法律見解。台北地檢署在四年前開始調查,查無不法,但在涉及行政違失部分則交由司法院審議。

 

17日上午司法院人審會進行審議,石木欽委任律師廖芳萱出席,廖芳萱表示,大約陳述20分鐘意見,除了表明石木欽希望移送監察院的意願外,她也向在場委員表示,每位法官都有朋友,判決才能貼近民眾。

 

廖芳萱指出,調查報告中僅以筆記本中的餐敘資料,就認定石木欽為翁提供法律意見,但他倆是30年老友,僅是正常的餐敘社交,對於法律意見,只是叫他去找律師。報告中指控石木欽承審翁的案件,但該最高法院的案件石只是陪席法官,事前不知情,且在審理中,被告死亡而做出不受理裁定,她說:「為了被告死亡而不受理的案件關說,不是很奇怪嗎?」

 

人審會約於下午2點結束,司法院決議送監察院審查。人審會指出,8月29日司法院接獲最高檢的函轉後,便展開行政調查,在聽取石木欽委任律師陳述意見後,以3項理由,認石違反10項規定,並移送監察院審查。

 

人審會指出,石木欽確實頻繁與翁茂鍾還有翁的律師飲宴、球敘;在石木欽任職最高法院還有高等法院期間,曾與翁會面,並提供法律意見;在翁案件審理期間,石曾以妻、子名義買進翁公司的股票,後續出售獲利,股票疑為石實質持有而未據實申報;因此,人審會就上述的行為,認定石違反法官法、法官倫理規範等10項規定,情節重大,為維護司法信譽,按照法官法移送監察員審查。

 

在石木欽一案中,有週刊報導,翁的筆記本中10名有最高法院法官也曾受邀至飯局跟球敘,是否調查這10名法官,司法院表示,目前僅就石木欽個人進行審議,其他法官若是有疑慮才會進行後續了解。

 

司法院也慎重表示,只是受邀吃飯的法官,若是無關倫理,就不會傷及無辜。司法院政風處則指出,將綜合卷證資料評估後,決定是否訪談當事人,但要先徵得當事人同意及進行書面通知,調查內容包含北檢函送的卷證、司法院訪談石木欽的內容及其他佐證文件資料,至於後續調查對象及範圍無可奉告。

 

對於人審會決議,石木欽透過律師代發聲明表示,審議清晨,有媒體刻意提早散佈不實訊息,意圖抹黑,且報導內容,完全取自行政調查報告。石認為洩漏內容來自司法高層,且洩露時間及報導時間選在審議前夕,有企圖製造輿論風向,影響人審委員決定之嫌。石木欽表達強烈抗議,且將追究相關人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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