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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時精選】美國民主怪現象:為何不能一人一票選總統?

紐約時報 2016年11月13日 08:00:00
佛羅里達州民眾抗議川普當選總統。   (湯森路透)

佛羅里達州民眾抗議川普當選總統。 (湯森路透)

2000年11月,在佛羅里達州的重新計票吸引全國關注時,一位新當選的紐約州民主黨參議員在州北部的勝選之旅中抽出時間,講述高爾(Al Gore)贏得普選卻輸掉總統大選的可能性。

 

她的主張很明確。「我堅信,在一個民主國家,我們應該尊重人民的意願,」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說,「在我看來,那意味著,是時候取消選舉人團(Electoral College)制度,改為總統普選。」

 


川普儘管輸掉普選票,但靠著選舉人票數領先,順利當選美國下屆總統。   (湯森路透)

 

十六年後,選舉人團依然存在,希拉蕊成為現代歷史上第二位被贏得較少票數的共和黨人擊敗的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她之前是被喬治.布希(George W. Bush)擊敗的高爾。

 

在周三的敗選演講中,希拉蕊沒提普選,似乎是想表明,她希望在這場嚴重分裂的大選之後,能夠實現順利平穩的權力交接。但她的競選搭檔、維吉尼亞州參議員凱恩(Tim Kaine)在介紹她時,很快就強調她的總得票數高於川普(Donald J. Trump)。

 

這種不一致令很多民主黨人感到痛苦,他們的政黨連續第三次贏得全國普選,但他們將不再控制任何一個政府分支。

 


希拉蕊是繼高爾之後,又一個贏得普選票,但卻輸掉總統大選的總統候選人。   (湯森路透)

 

「如果我們真的信奉『多數原則』,那麼我們為什麼要拒絕多數人選擇的候選人?」前密西根州州長格蘭霍姆(Jennifer M. Granholm)說。

 

川普本人也曾批評過選舉人團制度。2012年大選前夕,他在Twitter上稱它是「民主的災難」。現在,在指責大選「被操縱」數月之後,他出人意料地成為了這種選舉制度的受益者,正是這種制度允許一名未能贏得最多選票的候選人贏得大選。

 


美國加州洛杉磯的民眾抗議川普當選。   (湯森路透)

 

希拉蕊的支持者都沒有表示,普選票數應該令川普的勝選失去合法性,而且,在周二的選舉中,普選票數的差距實際小於布希和高爾在2000年的差距。

 

但是,這些結果已經引發對選舉改革的新呼籲。「我個人希望看到選舉人團被徹底取消,」在2000年佛羅里達州重新計票案中代表高爾的律師博伊斯(David Boies)說,「我認為它是源自歷史的異常現象。」

 

該制度的捍衛者認為,它能減少在票數接近的選舉中出現可怕的全國重新計票的可能性。路易士維爾大學(University of Louisville)的選舉人團專家葛列格二世(Gary L.Gregg II)說,那將是一場「舉國噩夢」。

 


川普能夠當選美國總統,要拜美國的選舉制度之賜。   (湯森路透)

 

各種因素促成了選舉人團的設立。它根據人口規模給各州分配固定數量的選票。開國元勳們希望努力確保人口較少的州的居民不被忽視。在那個大眾媒體甚至政黨尚未出現的年代,他們擔心普通的美國人對候選人的情況不夠了解,無法做出明智的選擇。所以讓了解情況的「選舉人團成員」代表他們。

 

有些史學家指出,最重要的是,奴隸制在這種選舉制度的形成中發揮了關鍵作用。1787年制憲會議(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上的南方代表,尤其是維吉尼亞州的麥迪森(James Madison),擔心北方州的選民人數超過南方州。但是,五分之三妥協(Three-Fifths Compromise)允許各州將每個奴隸算作五分之三個人,在當時,這足以確保南方州的選民在總統大選中占多數。

 


川普(左)10日與現任歐巴馬(右)商討政權交接事宜。   (湯森路透)

 

周三,在社交媒體上,有些人將那段歷史與他們眼中的有利於共和黨的選舉人團不平衡狀況聯繫了起來。

 

作家歐茨(Joyce Carol Oates)在Twitter上寫道:「選舉人團將永遠傾向於農村/保守派/白人/老年選民——這源於對奴隸主的讓步。」

 

選舉人團的批評者認為,這一遺留制度違背一人一票的民主原則,鼓勵候選人僅在數量相對較少的幾個搖擺州進行遊說,從而扭曲了總統競選。

 


川普勝選後,大批民眾手持「不是我的總統」標語表達憤怒。   (湯森路透)

 

「我認為,這是民主所不能容忍的,」德州農工大學(Texas A&M University)政治學教授愛德華茲三世(George C. Edwards III)說。他寫過一本關於選舉人團的書。「我想不出任何正當理由可以支持其存在,​​所有給出的理由都經不起推敲。」

 

但是,改革這一制度需要通過一項憲法修正案,而控制國會兩院的共和黨人很可能會對這些呼籲充耳不聞。

 

雖然高爾敗選後出現過一些改革動力,但是布希和歐巴馬在2004年、2008年及2012年同時在普選票和選舉人票上獲勝後,這些動力又消失了。

 

川普勝選後,各地爆發的示威浪潮。   (YouTube)

 

有些州討論過一種無需修改憲法的解決方案:拋棄贏家通吃的制度——在這種制度下,不管普選票數,一名候選人獲得該州的所有選舉人票——而是按照每個州的普選票數分配選舉人票數。緬因州和內布拉斯加州已經這樣做了。但是,哈佛大學法學院(Harvard Law School)教授特賴布(Laurence H. Tribe)說,就連那種方法也可能面臨挑戰。

 

對改革者來說,最大的希望可能在於所謂的《全國普選票州際協定》(National Popular Vote Interstate Compact)。它是各州之間的協定,把它們各自的所有選舉人票投給在普選中獲勝的候選人。到目前為止,有10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加入了該協定。但是,只有在足夠多的州簽訂該協議以確保普選獲勝者贏得大選之後,它才能生效。

 

目前,似乎任何改變都仍是遙遠的概念。

 

「我很生麥迪森的氣,」麻塞諸塞州民主黨人、前眾議員弗蘭克(Barney Frank)說,「但是,對此我無能為力。」

 

By Jonathan Mahler,Steve Eder © 2016 The New York Times

(本文由美國《紐約時報》授權《上報》刊出,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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