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洗錢防制初審通過 法案擴大沒收機制

上報快訊 2016年12月01日 16:10:00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增加的擴大沒收機制主要是追索不法利得。(資料照片)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增加的擴大沒收機制主要是追索不法利得。(資料照片)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日通過《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表示,增加的擴大沒收機制主要是追索不法利得。法案若在本年底完成三讀,預計明年6月開始實施。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日上午初審通過《洗錢防制法》第18條修正草案,以集團性或常習性方式犯洗錢罪或財產不明的洗錢罪,有事實足以證明行為人所得支配規定以外的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是取自其他違法行為所得者,沒收之,全案預計本會期結束前完成三讀。

 

陳明堂表示,新增擴大沒收新制主要是追索不法利得,洗錢很多都是秘密型不容易發現,除了洗錢罪本身明顯有關的可以沒收外,可能有暗藏其他沒有被發覺的犯罪不法利得,基於不法利得追索,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中增加擴大沒收機制。現行條文未針對洗錢本罪以外的不法利得進行規範,過去已飽受抨擊。

 

由於2018年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即將來台評鑑,台灣雖為APG創始會員,相關法案卻未與時俱進,此次修法若未順利通過,可能會影響台灣在2018年的評鑑結果,若不通過評鑑,對台灣的貿易、資金、金融等層面都會有重大影響,因此法案修法可說是有一定程度的急迫性。陳明堂也強調,本次修法能完善法律制度層面,未來在評鑑時比較不會被扣分。

 

他舉例表示,如某人沒有職業,當人家的人頭洗錢,查辦洗錢案時發現這個人身上有銀聯卡、金聯卡100 多張,有數十萬或上百萬的現款,這些顯然可疑為犯罪的不法利得,但犯哪條罪還不明確,基於這種認知,在洗錢防制法中可擴大沒收不法利得的財產,若當事人舉反證證明有具體來源,當然不予沒收,這有雙方平衡作用。

 

陳明堂坦言,現行法規鬆散、不完善,這次修正得更完善,未來制定一套SOP標準作業程序,銀行就無法脫免應負的責任,洗錢法制更完備。(梁恩祺/綜合報導)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一起加入Line好友(ID:@upmedia),或點網址https://line.me/ti/p/ %40zsq4746x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