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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三倍券」只是命名 和實務有差距

林青弘 2020年06月09日 07:00:00
行政院長蘇貞昌提出「三倍券」,顯示政府很渴望高度的乘數效果,但是實務上不可能如此理想,要不然蘇揆可以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了!(攝影:蔣銀珊)

行政院長蘇貞昌提出「三倍券」,顯示政府很渴望高度的乘數效果,但是實務上不可能如此理想,要不然蘇揆可以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了!(攝影:蔣銀珊)

蘇揆愛面子的人格特質,在政策微調上充分顯示。從「酷碰券」、「振興券」到「振興三倍券」,人民的感受是政府不甘脆、拖泥帶水,錯過振興經濟超前部署的最佳時機。直接發放現金的效果,一定不等同於「振興三倍券」,最起碼有二處明顯不同,其一是行政成本不同,其二是乘數效果不同。蘇內閣無論決策為何,卡在這兩者的決策關鍵,這是社會大眾與政府政策最遠的距離。

 

蘇院長公然要求唐鳳政委負責,不是整個「振興三倍券」的成敗悉由唐鳳政委獨力承擔,而是信用卡、電子票證與電子支付的多元選擇,這些額外的政策風險,必須由唐鳳政委負責到底。政府制定規則清楚後,行銷方面還是必須由業者自行推動,想要趁此政策分食振興經濟的大餅,發卡銀行、悠遊卡或一卡通等電子票證公司,以及其他電子支付平台業者,必須自行研擬與推動行銷策略,向自己的消費客群清楚說明,如何綁定「振興三倍券」與自家產品或支付機制的協力消費。這一部分的嘗試,充滿政策風險,也是過往消費券未曾有過的新經驗與新模式。

 

如果不強調振興經濟的三倍效益,事實上,「振興三倍券」就是折扣券,憑券消費才能享受購買的折扣利益,為了折扣利益,花費1千元就能享有3千元的消費利益。不把「振興三倍券」看成是政府發給人民的現金,不論紓困救急或振興經濟,只有把「振興三倍券」當成消費折扣時,才能擺脫現金、消費券與「三倍券」的糾纏,也才能避免不正當的比較與連結。蔡總統擔任民進黨主席時,曾在2008年發文批評馬政府的消費券與擴大內需政策,現下的時空背景不同,馮京與馬涼之爭論,實在很無聊乏味!民進黨政府在退稅與提高繳稅門檻上,已有政策施行,現下的紓困也是發放現金,蘇內閣所作所為,並未違背當年蔡主席的主張與理念。

 

藍營力攻振興三倍券,這是聲東擊西、分散焦點的戰略,目的還是舒緩(之前)罷韓壓力,讓全國人民的焦點放在蘇揆與三倍券,就這點而言,確實很成功,三倍券的誤解與攻擊,引發不少民怨,也讓同黨王世堅議員怒指蘇揆的傲慢與自大,這是藍綠攻防的往來表現。只是政策施行後,振興三倍券的推廣與效益,仍然要認真看待,不能馬馬虎虎,別把口號打得很響亮,最後的成果卻是「二二六六」。

 

「三倍券」的命名,顯示政府很渴望高度的乘數效果,但是實務上不可能如此理想,要不然蘇揆可以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了!這是政府提供消費折扣,藉此鼓勵人民消費而且刺激內需的財政政策,善意解讀下,就是想買的東西,政府幫你買。若要惡意誤導,可以把政府的2千元當成負債增加,再把1千元當成政府強制課稅,變成一邊負債、一邊繳稅。政治攻防是一回事,政策的美意與效益,不能因為藍綠攻防而被遮蔽掩蓋。

 

民進黨已經一黨獨大,如果愛面子的行為特質,會帶來一言堂的獨裁效應,這將是民主的夢魘,也會是好大喜功而專制霸道的前兆。為了民進黨的綠色執政與品質保證,「振興三倍券」如何照顧沒有營業登記的攤商?如何涵蓋小額消費與銅板經濟?不找零的政策限制要不要微調修正?如果實體券改版不可能,要不要開放找零?攤商為了營業準備的交易行為(B2B),能不能徹底落實以三倍券視同現金作為交易工具?如果有企業願意以3千元購買三倍券,然後把三倍券當成1千元薪水給付員工作為獎金,政府有沒有機制促成這樣的乘數效果?

 

既然政策目的是要刺激消費,就要問問社會大眾,願不願意因此折扣券,花錢三倍來增加消費?要讓有能力消費的人民,趁此時機更願意大膽與大額消費,恐怕不是1千換3千而已。防疫要解封,經濟要振興,人性的掌握,蘇揆的調情還是不夠溫暖體貼。

 

※作者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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