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出庭遭群眾辱罵「賣國賊」 法官宣布延後至7/15再審

尚國強 2020年06月16日 10:41:00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料照片,湯森路透)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料照片,湯森路透)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民主派人士李柱銘、李卓人、何俊仁等14人涉嫌於2019年多次參與非法集會,15日下午出庭,由於檢方申請將案件提升至僅次於高等法院的區域法院審理,被告的律師們不滿要求提出說明,法官裁定檢方必須提出相關資料說明申請原因,案件延期至7月15日再行審理。

 

檢方突申請轉介更高級法院

 

此案定於15日下午2時30分於香港西九龍法院開庭審理,當日下午1時20分左右,被告之一的李柱銘首先抵達法院,同為被告的李卓人、梁耀忠、吳靄儀、何俊仁、梁國雄和陳皓桓陸續到達。

 

根據現場媒體觀察,黎智英乘坐車輛一度駛過法院門口,未在法院門口下車,推測應是躲避媒體自行走進法院聽審。

 

14人中,楊森、何俊仁、何秀蘭、梁國雄、吳文遠、黃浩銘及陳皓桓7人被控2019年10月20日涉嫌參與並組織非法集會、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罪,香港檢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香港特別行政區區域法院(The District Cour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審理,引發爭議。

 

被告的律師提出抗議,要求檢方提供轉介案件的原因,必要時不排除提出司法覆核,同時當庭請求法官將案件押後4周後再審,香港檢方則堅持轉介的決定,當庭反對案件延後再審。

 

 

法官決定延後至7/15再審

 

根據香港《東網》15日的報導,法官聽完雙方的辯論後,決定將案件延後至7月15日再審,同時,檢方表示被告陳皓桓、何俊仁違反了保釋條件,要求收緊2人的保釋條件,法官最終仍准許2被告按原有條件保釋。

 

此外,黎智英、楊森等10人涉及2019年10月1日的非法集會罪,法官也決定一併將案件押後至7月15日再審,其間,各被告依原有條件保釋。

 

法院外,大批香港市民手持標語稱黎智英為「漢奸走狗」,指責他是過去一年反送中示威的「黑暴黑手」,其他涉案的民主派人士到達法院時,現場也高呼「賣國賊」、「打倒漢奸黎智英」等口號,在港版國安法即將通過之際,支持民主派的香港市民明顯減少許多。

 

《壹傳媒》公司門口,15日也出現了舉著標語的香港市民稱黎智英為「賣國賊」、「禍港漢奸」。

 

根據香港法律,黎智英涉及的兩宗非法集會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監禁5年,黎智英已申請兩次離港遭法院拒絕。

 

關鍵字: 黎智英 李柱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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