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千萬以上大戶 追討期再延5年

上報快訊 2016年12月15日 21:31:00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稅捐稽徵法》第23條修正草案,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將針對3類狀況將延長5年追稅期。圖為許虞哲10月12日出席立院報告備詢。(攝影:葉信菉)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稅捐稽徵法》第23條修正草案,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將針對3類狀況將延長5年追稅期。圖為許虞哲10月12日出席立院報告備詢。(攝影:葉信菉)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稅捐稽徵法》第23條修正草案,欠稅金額1000萬元以上的欠稅大戶將延長追稅期5年。將明年3月4日到期的追稅期延至2022年3月4日。先前遭公告的黃任中家族、環亞飯店等欠稅大戶將被鎖定全力追稅。

 

根據《中央社》報導,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考慮到重大欠稅案嚴重侵害國家租稅債權,針對3類狀況將延長5年追稅期,首先是欠稅金額較大、達1000萬元以上;第二是納稅義務人在執行期間曾經法院裁定拘提或管收確定,這類可能有隱匿財產狀況;第三是納稅義務人於執行期間曾經執行機關核發禁止命令。

 

許虞哲表示,欠稅1000萬元以上人數占全體欠稅人數的26.03%,但占欠稅總金額93.03%,繼續執行符合稽徵成本,至於73.97%小額欠稅人在明年3月4日後將豁免。

 

至於追稅困難,他表示,假定欠稅人確實沒有財產,當然沒有辦法(追稅),但希望一段時間之後條件改變了,例如後來有財產、所得,會隨時掌握狀況,通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執行;若有隱匿財產,將透過拘提或管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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