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限制一次性餐具 垃圾全面減量 資收成效亮眼

呂中英 2018年12月10日 13:30:00
花蓮縣環保局於政策實行後於校內與校務人員及教師了解政策實施後困難點及推行成效。(花蓮縣政府)

花蓮縣環保局於政策實行後於校內與校務人員及教師了解政策實施後困難點及推行成效。(花蓮縣政府)

花蓮縣政府於本(107)年10月1日開始推動公部門和各級學校推動限制攜入或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限制物品包含只使用一次之筷、匙、吸管、刀、叉、碗、盤、碟、杯等餐具及非包裝食物或藥品等塑膠提袋,期盼本縣公部門能從自身做起,並培育學校學生愛護環境的觀念,為本縣縣民樹立良好的環保典範。

 

本縣因缺乏廢棄物處理設施,廢棄物皆委託外縣市協助處理,然本縣104年垃圾焚化處理費用為每公噸2,417元,106年調漲至每公噸3,782元,年年增加的垃圾處理費用已成為本縣財政負擔;倘遇聯外道路中斷或宜蘭利澤焚化爐歲修,垃圾無法如期運至焚化廠處理,廢棄物僅能於各掩埋場暫時堆置,造成周邊環境污染及惡臭,故垃圾源頭減量為本縣刻不容緩之工作。

 

花蓮縣環保局於政策實行後至本縣內各單位進行宣導。(花蓮縣政府)

 

緣此,為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2025年全面限用、2030年全面禁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飲料杯及吸管之垃圾源頭減量及限塑政策,花蓮縣政府推動「花蓮縣公部門(含軍方)及私立學校限制攜入或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鼓勵鄉親「自備、重覆」代替購買使用一次性餐具及購物用塑膠袋,期盼由公部門及學生帶頭做起,將此良好的習慣帶回家庭,擴大至整個社會,形成點、線、面的環保教育架構,全面推動垃圾減量,降低垃圾量及垃圾處理成本,有效提升本縣資收率,達成零廢棄的願景。

 

至本縣各級單位進行稽查,目前為止各單位配合情形良好,無違規情事發生。(圖片來源:花蓮縣政府)

 

政策推行後,環保局前往各單位進行宣導與稽查,單位都支持配合政策。國風國中要求全校師生皆自備餐具,並自行印製文宣張貼,學校垃圾量驟降,減量後垃圾減量超過50%。花蓮女中採取查核各班排出之垃圾,如發現限制物品將加強宣導,且學校午餐推出自備餐具享優惠的方式宣導減少一次性餐具之使用。海星高中推行環保行之有年,此次推行政策,校長與老師們不辭辛勞每日上下學皆於校門口進行環保宣導,體現敬天愛人的校訓。慈大附中則是尚未推行政策前即參考「臺北市政府禁用一次性及美耐皿餐具執行要點」,將禁用一次性餐具納入學校規定,教育學生知福惜福不浪費之美德。花蓮縣各鄉鎮市公所也配合縣政府於各單位清運垃圾時檢視一次性餐具減少的狀況,第一階段查核本線118個限制單位,完全無排出限制物品的單位有22個,佔19%;少量排出的單位有84個,佔71%;小量排出單位最少,僅有12個單位,佔10%。查核結果顯示本縣公部門和各級學校支持度極高,且多數單位垃圾減量部分成效非常顯著,環保局自身排出之垃圾量減少高達83%,為本次限制政策帶頭做出最好示範。

 

花蓮縣環保局於政策實行後至本縣內各級學校進行宣導(圖片來源:花蓮縣政府)

 

花蓮縣環境保護局表示:「愛護環境不是只有資源回收而已,我們應該追本溯源從垃圾減量開始做起;限制使用的環保政策必定會帶來許多不方便,但就是因為方便,已為我們的世界帶來不可逆的傷害。為了我們的環境和我們的下一代,在此呼籲大家培養良好的習慣,隨身攜帶重覆使用的環保杯、環保袋及環保餐具。我們不應以難做而不做,萬事必然起頭難。期盼從好山好水好環境的花蓮開始,以零廢棄訂為本縣的目標,並將此氛圍感染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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