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懶人包】螺絲又鬆了嗎 警察風紀近1月內5出包 

上報快訊/黃傲晴 2021年03月20日 10:00:00
最近警紀問題引起國人高度重視,影響社會觀感。圖僅為示意。(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最近警紀問題引起國人高度重視,影響社會觀感。圖僅為示意。(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警察風紀頻出包,19日早上爆出屏東刑大隊長收賄 遭聲押,已經是近一個月內第5宗警察風紀事件。警察風紀堪憂,也讓各界開始反思警察制度問題。以下為讀者整理近1個月內5宗警紀出包事件,以事件違反風紀情節重輕排序。

 

 

證物遺失、天花板藏槍毒

 

館長槍擊案延伸2宗警紀案外案。圖為「館長」陳之漢。(資料照片/沈粲家攝)

 

新北市刑大去年底在偵辦館長槍擊案過程中,遺失遭查扣的300萬元AP愛彼精品手錶,警局長黃宗仁認為偵辦上有重大瑕疵,多名警官遭懲處並決定移請檢方偵辦。

 

警方發現凶嫌劉丞浩與竹聯幫寶和會關係匪淺,於是掃蕩竹聯幫各堂口,並在去年底將寶和會前會長邵柏傑查緝到案,但警方在查緝過程中卻弄丟邵柏傑價值約新台幣50萬元的手錶,因此為警務人員辦案的重大瑕疵,全案移請檢方偵辦,隊長黃壬聰嗣後坦承疏失並以50萬元與邵柏傑和解,同時自請處分及懲處另6名相關人員。

 

然而,全案因警方內部調查而近日出現另一宗案外案。警方為尋找該手錶的下落,3月14日全面清查新北市警察局刑大隊各辦公室及待勤室,意外從天花板角落發現1包塵封已久舊公文封,打開後發現裡面裝有改造手槍1支、子彈及些許毒品證物。

 

槍枝及毒品證物所在的備勤室是由陳姓小隊長及另一名警員使用,據陳姓小隊長表示,市刑大於2011年2月間從板橋區府中路處所搬遷至中和區民安街後,某日在鐵櫃內發現1包舊公文封,打開後發現改造槍彈及少許毒品。因陳不知道是誰留下該槍枝及毒品,就放在天花板而未另作處理。警方遂將陳姓小隊長依涉槍砲管制及毒品防治條例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此事重創警界聲譽,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將依法處理,曾任刑大隊長的現任新北市長侯友宜亦表示絕對不寬待、從嚴偵辦。

 

市刑大天花板藏槍枝毒品,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依法偵辦。(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基隆市警員私吞贓款、暗槓毒品

 

基隆市4警員涉嫌在偵辦毒品案件時「以多報少」。圖僅為示意。(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基隆市警方2月5日查出2名警員假藉辦案勾結地下匯兌集團車手,並私吞詐騙集團車手120萬元的贓款,2月23日再查出涉嫌私吞贓款的2名警員連同另外2名警員在偵辦其他毒品案件時「以多報少」,刑事部分業已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行政懲處4人均被記兩大過免職處分。

 

涉嫌私吞贓款的2名警員隱藏警員身分,假藉查緝犯罪勾結地下匯兌集團車手共謀,並趁該車手在銀行臨櫃領出120萬元現金後,趁機私吞該120萬元贓款,後來車手所屬集團與2名警員發生爭執,而雙方在義一路發生肢體衝突,全案及2人警員身分始遭發現。警方接獲民眾報案後抵達現場處理,兩人2月6日遭記2大過免職,刑事部分也已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經專案小組經追查後,2月23日發現2名警員更涉嫌他案,串通另2名警員,2020年偵辦一起毒品案件時「以多報少」,暗槓約2分之1的毒品數量。

 

 

昔日反毒有功警官持毒遭逮

 

黎姓警官擁有博士學位,曾於2011年至2014年在警察大學兼課。(取自TVBS新聞畫面)

 

刑事局鑑識科指紋中心黎姓警官3月3日因持有3公克安非他命被警方逮捕,刑事部分檢方複訊後諭令限制住居後請回,行政懲處以記兩大過免職處分。諷刺的是,黎姓警官曾在多年前被評選為全國反毒有功人士,當時時任總統馬英九額更親自接見表揚。

 

黎姓警官3月3日中午請假期間,因持有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經台北市松山分局警察查獲後,移送至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據了解,黎姓警官負責指紋鑑定業務,與毒品查辦工作無涉,但2014年底因上班紀律不佳,由鑑識科股長調整至生物科,但因考核不佳,於2019年再調至指紋科非主管職務警務正。

 

黎姓警官目前52歲,中央警察大學60期鑑識學系畢業,擁有博士學位,研究專長為指紋鑑識比對學,曾於2011年至2014年在警察大學兼課。刑事局2008年舉辦年度全國反毒會議,時任刑事局副局長高政昇在會上表揚全國反毒有功人士,更特別點名黎姓警官為反毒貢獻良多,以黎為例子激勵鑑識人員在反毒任務上的士氣。

 

 

屏東刑大隊長收賄

 

屏東縣刑警大隊偵二邱姓隊長涉嫌收賄3月18日中午遭廉政署人員逮捕。屏東地檢署19日發新聞稿指出,地檢署日前接獲廉政署南部調查組情報,刑警大隊的某隊長有涉貪嫌疑,隨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蒐證,並於18日上午對邱姓隊長實施行動蒐證。18日上午11點左右,邱姓隊長開車載著一名男子到銀行取款,於18日中午在屏東縣警局中庭被逮捕,並在其身上及車上查扣一大袋現金和手機等相關證物。

 

據了解,邱姓隊長發現廉政署人員要逮捕他時,曾試圖逃跑,廉政署人員在後方緊追在後,縣警局內的警員聽到喊聲立即加入逮人行列,殊不知逃犯竟是同局的「自己人」。

 

刑大隊長洩漏偵查計畫遭逮

 

台北地檢署2017年指揮北市刑大偵辦兩件運輸毒品案,意外發現偵辦計畫莫名外洩,檢調立即追查洩密管道,經查發現刑事局隊長吳漢中涉有重嫌;台北地檢署檢察官3月17日指揮調查局及刑事局,針對吳員住處及辦公室座位展開搜索,依犯洩密罪約談他到案,移送北檢。檢方以刑法第132條第1項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對吳姓警官提起告訴,訊後10萬元交保

 

吳漢中涉嫌透過通訊軟體,將犯罪嫌疑人年籍資料、查緝單位、時間、地點及數量、查獲經過及後續溯源偵查計畫等偵查內容,傳送至無權知悉之人。吳漢中向檢調供稱,傳遞訊息給朋友的時點,是在案件執行結束後,傳遞動機純粹是想炫耀自己偵破毒品案,沒其他特別想法;檢調查證傳送時間確實在搜索後,但動機尚須釐清。

 

 

警察助理教授:減少警紀 須因事制宜、對症下藥

 

曾擔任大法官第445號釋憲案主筆、研究警察人員心理困擾成因的警察專科學校兼任助理教授朱源葆,曾撰文指出警察人員所涉之案件有一個共同特色,即都屬於無被害者犯罪(victimless crime)行為,減少警察風紀的方法,不止一端,而必須因事制宜、對症下藥, 始能提升清廉度。警察風紀發生的原因多樣,防杜策略亦需多元,不能執著於以不變應萬變的守舊心態,否則危機永遠都是危機。(阿里山森林大火燒一整晚仍未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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