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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備局少將處長張大偉涉貪 500萬具保無著落今晚先還押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1年08月31日 18:10:00
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處長張大偉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被起訴,31日新北地院開庭因500萬元具保無著落,先晚新還押看守所。(資料照片/陳品佑攝)

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處長張大偉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被起訴,31日新北地院開庭因500萬元具保無著落,先晚新還押看守所。(資料照片/陳品佑攝)

軍備局工程營產處少將處長張大偉,被控聯手國防部「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的得標廠商中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透過提高建物每坪單價,使業者得標獲利,自己則得手2600萬元賄款。檢方上周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張大偉,新北地院31日召開羈押庭,裁定張大偉500萬元具保停押。張今覓保不著,先行還押看守所。

 

此案緣於,國防部國防採購室2017年就《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標案公開招標,最終由中華工程公司以30億4300萬元得標。張大偉涉嫌與得標廠商中華工程公司合作,以影響評選委員並縮減樓地面積等方式,提高建物每坪單價,使中華工程公司期約賄賂4500萬元,張大偉則得手2600萬元。

 

檢方調查,2017年間,張大偉在預算達30億元的國防部「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標案公告後,主動聯繫一名孫姓工程師,並透過孫男居中聯繫,向中華工程公司所賄。

 

 

檢方上周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張大偉,收押近3個多月的張大偉,在法警戒護下移審法院。31日庭訊時,法官詢問張大偉是否認罪,張承認收錢,但否認收錢一事與他的職務有關,因此對於檢察官起訴的法條有疑慮。

 

張大偉與辯護律師要求具保停押,並表示,曾向檢察官遞交還款計畫,除了遭扣押的兩棟房產,他還向胞姊借了兩棟房子,要賣房來還出2600萬元。

 

張大偉說道「他目前沒有俸祿,還有96歲老父及國小一年級的兒子需要扶養,經濟狀況拮据。」並表示在被搜索後,認為只要錢消失了,檢方就查不到,這才花費兩天將2000萬元燒掉,其餘600萬則花在私用,強調自己已清楚交代金流,交保後,將積極籌錢交還2600萬元賄款。

 

不過,公訴檢察官認為,張涉犯最輕本刑7年以上重罪,足認有逃亡之虞。雖然張供稱2000萬元已燒毀,但燒錢的金爐尚在檢驗中,所以在結果出來前,他仍有藏匿匯款的可能性,若當庭釋放,他身擁鉅款有逃亡可能,請法院繼續羈押。

 

法官諭知,張大偉坦承收賄2600萬元,與其他被告、證人所述相符,犯嫌重大,他將賄款燒毀,有湮滅證據之虞,張所犯為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可能。

 

不過,審酌他坦承收錢,雖有羈押理由,但無羈押必要,裁定500萬元具保停押,在停押期間內,每周三要固定向派出所報到,且不得與本案的被告、證人聯繫,限制出境出海。張與辯護人當庭表示,尚須籌措500萬元保金,先行還押看守所,法官則表示張大偉隨時可籌款辦理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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