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允恭酒駕肇事竟獲不起訴 理由是他能完成同心圓等3測試

上報快訊/張皓 2021年10月06日 11:58:00
檢方認為丁允恭酒駕後進行三動作測試合格,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將其不起訴。(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檢方認為丁允恭酒駕後進行三動作測試合格,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將其不起訴。(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酒駕竟全身而退!今年7月總統府前發言人丁允恭酒後開車在高雄前鎮與另一部機車發生擦撞,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23毫克,被警方依照公共危險罪函送,但6日獲檢方不起訴處分,高雄地檢署認為,因為丁允恭被查獲後,順利通過直線測試及平衡動作、同心圓與環狀帶內畫圓等3測試均合格,很難認定他不是安全駕駛。

 

丁允恭是在7月14日上午8點多,開車行經高雄市成功路與復興路交叉口時,與一名女機車騎士都在同一個車道,女騎士疑似為了閃避右邊機車,車頭稍微偏左,結果遭丁的車輛撞倒在地,目擊民眾幫忙報警,女騎士也被送往醫院。丁允恭進行酒測,酒測值每公升超過0.15毫克,被帶回派出所。

 

同日上午10點多丁允恭做完筆錄離開派出所,僅遭函送地檢署,本人未被隨案移送,一度遭外界質疑有特權,不過當時前鎮分局副分局長黃元民解釋,因為丁允恭的酒測值未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未達法定移送標準值。

 

 

檢方偵辦期間,確認丁允恭被查獲酒駕實,警員依《刑法》185-3第2項案件測試觀察紀錄表規定。對他進行「直線測試及平衡動作、同心圓環狀帶內畫圓」測試,依規定如不合格則隨案移送,合格則予以函送,丁允恭受測後均順利通過,警方遂於做完筆錄後將他函送高雄地檢署。檢方考量,丁允恭3個動作測試均合格,顯見其未達不能安全駕駛程度,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丁允恭酒駕獲不起訴的事件再度引起網友議論,許多網友大酸,「以後每個酒駕的都記得測三動作喔,警察。」「我也要加入民進黨,不怕喝酒犯法,好開心!」「這難道是傳說中的黨魂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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