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弊案80萬交保未收押 宜檢不服將提抗告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2年02月25日 18:27:00
林姿妙日前以80萬交保,宜檢不服近日將提抗告。(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林姿妙日前以80萬交保,宜檢不服近日將提抗告。(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宜蘭縣政府捲入貪污弊案,包括縣長林姿妙、兒女,及多名縣府一級主管都被檢方約談,檢方訊後,依圖利罪、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聲請羈押禁見,但法院粽後裁定林姿妙以80萬元交保,宜蘭地檢署今天(25日)表示,會在法定期限內提抗告,林姿妙得知訊息後也僅回覆「謝謝大家」。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嫌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繼1月14日後,檢方本月22日發動第二度搜索,檢方偵訊後雖向法院聲押禁見,但宜蘭地院認為,因事實足認被告林姿妙涉嫌重大,但無羈押必要,最後准予具保80萬元交保;其餘被告林羿伶、康立和部分,認定涉嫌圖利罪嫌重大,也無羈押的必要,訊後一一請回。

 

 

檢方事後對法院裁定不接受,決定向法院提出抗告。宜檢指出,裁定書最晚在今天(25日)下班前會送達宜蘭地檢署,同時,將依程序明天起5日內,也就是最晚3月2日午夜前提出,等抗告後,宜蘭地院將依規定彙整相關卷證,送交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倘若高院認為抗告有理,將撤銷原裁定,發回宜蘭地院更裁,屆時,宜蘭地院將再度傳喚3名被告,重開羈押庭審理;若高院駁回,則維持原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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