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宣布,自即日起,停止補助黃郁婷2年專案培訓和參賽經費。(取自黃郁婷臉書)
台灣33歲女子競速滑冰選手黃郁婷出征北京冬季奧運前,因練習影片中身穿中國隊服及挑釁網友引發風波,體育署今天(2日)宣布懲處結果,決定從即日起,停止補助黃郁婷2年專案培訓和參賽經費。
台灣競速滑冰選手黃郁婷日前在IG上傳身穿中國隊服練習的影片,當時她表示,衣服是非常要好的中國隊朋友送的禮物,引爆外界熱烈討論,並激起超過6萬筆網路聲量。
不過後來,因網友痛批「穿友人贈的衣服沒有錯,但明知道這是非常敏感的話題,還去觸碰」、「太無恥了,還是國家代表隊,簡直丟臉丟到國外去了」引起公憤,之後,原以為隨著時間過去,黃郁婷又在2月17日結束個人所有賽程後,隨即在臉書發文開嗆網友,還稱「開放仇恨者、酸民們、Haters 留言」,再度引發爭議。
有眼尖網友更發現,黃郁婷將相同內容也發布在中國微博,但特別加了兩句話,「臉書跟這裡發一樣,才不會有人靠北。」,更引發網友眾怒,風波持續延燒。
行政院長蘇貞昌認為,黃郁婷的行為「行為不當」,並要求教育部、體育署針對黃郁婷不當言行進行調查,並做出適當處分,總統府支持行政院採取必要的調查檢討及處分。
體育署表示,前一天邀請中華奧會、滑冰協會、法律專家等召開專案會議,安排人在國外黃郁婷視訊陳述意見後,考量黃郁婷在北京冬奧期間,一再發生爭議言行,傷害代表隊形象,有違國家代表隊身份,2日會後決定,從即日起停止補助黃郁婷2年專案培訓和參賽經費。
競技運動組組長藍坤田,對過往補助經費不會追回,包括去年和戴瑋麟選手共用的190萬,該處罰是往後生效。
體育署也表示,國家代表隊成員對外代表國家爭取榮譽,一舉一動皆在國際社會的注視之下,應謹言慎行以維護國家之尊嚴。另外,也將儘速研修「國家代表隊教練與選手選拔培訓及參賽處理辦法」部分條文,預定今年6月底世大運前修正完成,未來將針對國家代表隊成員言行紀律,訂定更為明確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