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李明哲回家!4/14刑期將屆 人權團體憂再被中國扣押

上報快訊/黃予萱 2022年03月18日 15:17:00
多個人權團體要求中國如期釋放李明哲。(張哲偉攝)

多個人權團體要求中國如期釋放李明哲。(張哲偉攝)

2017年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的台灣NGO(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即將於4月14日刑滿。多個人權團體今天(18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外舉行記者會指出,距離刑期屆滿不到一個月,李妻李凈瑜卻尚未收到該案判決書,無從確認正式刑期及釋放日,強烈要求中國當局在刑滿後,立即釋放李明哲。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及台灣人權促進會等8個民間團體,18日上午在立法院群賢樓前舉行記者會,高喊「中國釋放李明哲,讓明哲回台灣」、「5年期滿,立即釋放」和「言論自由無罪」等口號。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指出,李明哲自2017年3月19日遭中國「強迫失蹤」 後,同年9月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現已被關押超過1825天,距刑期屆滿的4月14日剩下不到一個月,李妻李凈瑜卻仍未收到判決書,無從確認正式刑期及釋放日,更未得到中國政府有關釋放日期的任何消息。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表示,自2020年疫情以來,李凈瑜16次嘗試探監遭到中方拒絕,獄方也拒絕讓李明哲及李凈瑜透過電話聯繫,呼籲中國當局,明確告知家屬正式釋放日期,並提供適當通訊管道,確保他不因任何理由遭滯留中國,「絕不可用任何理由,持續姿意監禁李明哲」。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指出,李明哲被關押在中國期間,被迫吃餿食且沒有足夠保暖衣物,呼籲中國政府立刻說明釋放日期,如若中國未如期釋放,國際特赦組織將展開大型集結活動,並為他發布緊急救援。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主委江榮祥表示,中國法院判決李明哲有期徒刑5年、剝奪權利2年。依中國法律規定,刑罰尚未執行完畢,不准出境,因此李明哲是否會再被中國扣押2年,仍是未知數,並直言這是「殘忍、不人道的處罰」。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則指出表示,除李明哲外,另有4位台灣人,包括李孟居、施正屏、蔡金樹、鄭宇欽,在中國「被認罪」後,以間諜罪定罪,而他們的狀態如何、是否受其他迫害,中國應公開說明,並呼籲陸委會,應在兼顧當事人安全下,具體公開說明遭中國被失蹤認罪的台人處境,不應以家屬個案為由推諉卸責。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說,李明哲被中國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是荒謬的指控,「李明哲根本無罪,今天是以最卑微的態度,呼籲中國遵守自己的法律規範」。

 

民進黨立委王定宇則強調,李明哲不只是一個人,他代表的是自由言論的主張,代表的是習慣台灣自由民主生活方式的我們,都有被恣意拘押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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