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保單瘋搶】4到6月防疫險不算數? 金管會急闢謠:已簽訂就有效

上報快訊/施佳序 2022年04月21日 21:43:00
防疫保單傳出在4至6月投保將不算數,金管會澄清說,已簽約成立的保險契約,權益不受影響。(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防疫保單傳出在4至6月投保將不算數,金管會澄清說,已簽約成立的保險契約,權益不受影響。(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國內本土疫情今天(21日)直逼3千例確診,但突有消息傳出,各家產險公司將發布聲明,宣布今年4至6月間的防疫保單將不算數;對此,金管會今下午緊急闢謠,表示已簽約成立的保險契約,權益不受影響,保單核保後,就必須依契約內容進行理賠。

 

近期疫情持續擴大,防疫保單理賠件數及金額不斷攀升,今天竟傳出4到6月投保的防疫保單不予理賠,同時也爆出泰安產險續保爭議,原保戶收到簡訊通知扣款即續保,不過,竟不是續保舊保單,而是新的防疫險。

 

金管會保險局官員下午澄清,假設各家公司要聯合聲明,產險業者不可能不跟主管機關溝通,就隨意做出重大決議,質疑該消息是從何而來。況且核保後,就必須依契約內容進行,不可能事後才說不算數,相信業者很清楚規定,不可能這樣提議。保險局也回應,若產險公司已寄發續保通知書給保戶,並已收取保費,保險契約則為成立。

 

 

金管會提到,產險公司推出的防疫險均為1年期保單,且屬不保證續保性質,保險公司有是否同意續保的主動權,並可做核保與風險控管機制。如需調整費率或承保範圍,應於保險契約成立前,將調整後內容供保戶選擇。契約一旦成立,即須依契約履行。

 

官員補充,基於損害填補原則,防疫保單方案多為費用補償,如確診或隔離衍生的相關費用、無法工作的經濟損失。不過,保險公司可基於風險胃納量、保險費率適足性、疫情或防疫政策等因素,適時檢視產品承保範圍與給付項目的合理性進行商品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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