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16日公布,3+4的自主防疫期間,民眾可用約定好的方式提供旅館業者2天內快篩陰性證明。(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入境「3+4」昨天(15日)上路,住在防疫旅館的民眾,在後4天持「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就可外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16日)再修正旅館管理指引,新增民眾在自主防疫期間,可以依照業者約定好的方式出示快篩陰性證明、身份資料,如手機拍照、Line,且也不用提供「必要外出佐證資料」。
3+4檢疫措施包括3天的居家檢疫、4天的自主防疫,指揮中心表示,民眾在自主防疫期間,可持2天內快篩陰性證明外出工作、採買生活必需品、上班、參訪、演講、開會。
羅一鈞今天再公布旅館管理指引修正,民眾在自主防疫期間,可以依照防疫旅宿業者約定好的方式,出示「2日內快篩檢測陰性證明」及身分證明等文件後,於必要時出入防疫旅宿,並可以手機拍照或Line的方式,但是不用提供必要外出的佐證資料。工作人員得於以入住須知、廣播或房間內張貼文宣等方式,提醒受管制對象。
考量自主防疫期間仍可能具傳染風險,必要外出事由完成後,民眾應速返回防疫旅宿。羅一鈞提醒,儘管沒有規定返回時間,但是不能整個晚上不回來,如果發現自主防疫者未歸,防疫旅宿業者應協助在其外出隔天上午通報地方政府,以利地方政府後續查處。
指揮中心提醒,3+4檢疫措施仍以同一地點為原則,若住在防疫旅館的民眾後4天要變換地點,應向「自主防疫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提出申請,並以1次為限;若入境者檢疫處所為自宅或親友住所,仍須以「1人1戶」為原則,未符合者則入住防疫旅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