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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麗花婆婆留鉅額遺產姪提告 一審判應返還4476萬稅款

上報快訊/沈沛育 2022年07月04日 19:40:00
歌仔戲國寶楊麗花的婆婆逝世後留下大筆遺產稅,引爆家庭糾紛。(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歌仔戲國寶楊麗花的婆婆逝世後留下大筆遺產稅,引爆家庭糾紛。(資料照片/李智為攝)

歌仔戲國寶楊麗花丈夫洪文棟家族再爆家產繼承糾紛,洪文棟母親洪彭瑞蘭逝世後留下上億元遺產稅未繳,洪文棟的姪子洪士鈞繳納完畢後,向洪文棟手足和6名繼承人提告,認為應分擔遺產稅。

 

台北地方法院依據遺產分割協議書,判洪文棟手足和繼承人應分別給付4476萬餘元。

 

新光集團共同創辦人洪萬傳和妻子洪彭瑞蘭育有洪文樑、洪文棟、鄭洪玉崑3名子女。洪萬傳、洪彭瑞蘭相繼過世後,留下遺產稅和罰鍰1.5億多元,以及價值1.3億元的股票。

 

洪文樑和洪文棟在1998年和2018年相繼死亡,遺產由鄭洪玉崑、洪文棟的繼承人楊麗花、洪文棟4名子女和1名私生子、洪文樑兒子洪士鈞繼承。

 

洪士均主張,洪文樑過世後,他和洪文棟、鄭洪玉崑簽訂協議,1.3億元的股票歸給洪士均,並負責繳納1.5億元遺產稅,剩餘股票作為他的賠償。

 

但是洪士均在繳了1.4億餘元遺產稅和罰鍰之後指出,股票抵繳超額部分應由鄭洪玉崑、洪文棟繼承人分擔,但是他們並未配合過戶股票。而洪文樑應繼分比例是三分之一,遺產稅也僅需負擔三分之一,因此向鄭洪玉崑要求返還4476萬多元,也向洪文棟繼承人共6人要求返還4476萬多元。

 

 

鄭洪玉崑和洪文棟繼承人則抗辯,指出家族內部協議中,洪士均已經承諾用股份抵繳遺產稅,不得再要求他們負擔,且洪文棟、鄭洪玉崑也有分別繳納遺產稅1.1億多元、2841萬多元,認為洪士均請求無理由。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依據協議書可知,洪士均用遺留股票抵繳遺產稅,是建立在能夠全數抵繳的基礎上,如果無法抵繳,則約定不存在,因此洪士均確實替洪文棟及鄭洪玉崑分別繳納了4476萬元遺產稅,洪文棟繼承人楊麗花等6人,以及鄭洪玉崑應分別給付447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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