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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扁小子」黃琪假冒國泰千金誆婦上億元 出庭改打「愛情牌」改判5月

上報快訊/吳婕瑜 2022年08月25日 16:28:00
詐騙慣犯黃琪2018年又假冒國泰千金蔡佳玲與林姓男子交往,詐騙對方母親上億財產。(資料照片/李昆翰)

詐騙慣犯黃琪2018年又假冒國泰千金蔡佳玲與林姓男子交往,詐騙對方母親上億財產。(資料照片/李昆翰)

曾透過塔羅牌算命詐騙前總統陳水扁的欺詐慣犯黃琪,多年來透過假冒各種身分行騙。2018年間,他隱瞞性別,冒充國泰千金蔡佳玲與一名男子交往,又假扮律師詐騙男子的母親劉姓婦人上億元。一審將他判刑1年4月、罰10萬元,另處1年2月得易科金之刑;案經上訴,高院今天(25日)改判刑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黃琪本名黃照岡,因16歲時假冒塔羅牌大師,為前總統陳水扁算命,騙倒陳水扁而聲名大噪。而惡習不改的他,2018年又假冒國泰千金蔡佳玲與林姓男子交往,還跟對方母親劉姓婦人聲稱可以幫升等VIP,享優惠利率,邀約劉婦投資台南市房地產,再假扮成律師協助劉婦的營造公司訴訟,轉換不同假身分詐取上億元。

 

2020年2月間,黃琪又夥同保險業務員蘇立民,佯裝成李嘉誠的劉姓女秘書,以向台大捐贈口罩之名向中衛公司訂購兒童及成人口罩各5000片、100盒酒精棉片,中衛出貨前向李嘉誠和台大醫院查證,才揭穿兩人騙行。

 

事後檢察官認定,黃琪詐騙劉姓婦人的財產包括新台幣4981萬餘、2億餘元日幣、40萬餘元美金、1萬餘元歐元,合計為新台幣1億多元。案經起訴後,一審將黃琪依「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等罪判刑1年4月、併科罰金10萬元,另處1年2月得易科金之刑,犯罪所得2317萬元沒收。

 

 

案經上訴第二審,黃琪撤回得易科罰金1年2月刑期部分的上訴;而審理期間,他否認詐騙劉姓婦人財產,聲稱事發後遭劉姓母子以各種手段施壓,說自己「渴望那份愛」,以為他做了那麼多事,林男會愛他,更辯稱是為了侍奉「準婆婆」,才不敢不從,但沒料想到卻被劉婦這樣對待。

 

今天二審宣判,他被判1年4月部分,高等法院大多改認定無罪,僅認定他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輕判有期徒刑5月、得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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