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2日公告每人基本生活調高4000元,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財政部今天(2日)公告,202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較去年調高4000元,金額為19.6萬元。預估約有230萬戶受惠,減稅利益較去年增加15.07億,民眾將於明年5月申報今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依照《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規定,為保障民眾基本生活所需,基本生活費不課稅。納稅只需按財政部公告當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金額,乘以申報戶內納稅者本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可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
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儲蓄投資、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差額部分,皆可從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以符合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不得加以課稅意旨。
財政部表示,根據《納保法》第4條規定,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即2021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2萬5948元的60%,公告2021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金額為19.6萬元,較去年度增加4000元,預估受益戶數為230萬戶,可支配所得增加15.07億元。
財政部說明,去年公告課稅級距調由8.8萬調高至9.2萬元;標扣額由12萬調高至12.4萬元,有配偶者24.8萬元;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由20萬調高至20.7萬元。再加上調整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和今年度免稅額,合計減稅利益117.44億元,民眾將於2023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