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備局少將索賄狂撈2800萬 辯稱「放金爐燒光」被重判12年

上報快訊 2022年11月10日 15:54:00
新北地院今天重判張大偉12年徒刑。示意圖。(擷取自Google Maps)

新北地院今天重判張大偉12年徒刑。示意圖。(擷取自Google Maps)

國防部軍備局工程營建處前少將張大偉,2017年在負責台北市公館空軍作戰指揮部福興營區的改建工程時,竟向得標廠商索賄4500萬元,最後得手2800萬元,遭查獲後,張大偉雖然認罪,但辯稱大多贓款已「放金爐燒光」,檢方最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他,新北地院審理後,重判張大偉12年徒刑,可上訴。

 

檢方調查,國防部預算30億元「公館營區營舍整建統包工程」在2017年公告標案後,張大偉主動聯繫建築師孫文郁,建議可以找營建廠合作統標工程,並稱自己可以出力,孫男遂找上中華工程高層並表示:「軍方會幫忙,但有代價。」並以減少樓地板面積的方式,將單坪預算提高到11.6萬元,讓中華工程有意投標。

 

檢方也查出,中華工程董事長兼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的沈慶光以及總經理沈華養,認為即使要支付3000萬元的賄款,這項工程也是有利可圖,於是先編列了3238萬元「準備金」,孰料張大偉一開口就要4500萬元,2人雖然不滿,但仍將準備金提高至5000萬元,並以墊高工程款的方式支付賄款,張大偉最後得手2800萬元。

 

東窗事發後,檢方約談張大偉,他雖然坦承犯案,但辯稱是對方主動行賄,自己把賄款藏在家裡,得知檢調在查後,就拿去親戚家「放金爐燒光」,其餘的錢則拿去支付裝潢費用和生活開銷。

 

 

檢方去年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張大偉,並進一步求刑15年徒刑;新北地院審理後,今天(10日)判張大偉12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沈慶光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判刑4年,褫奪公權2年;沈華養同樣依背信罪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1年。

 

其他被告如孫文郁依賄絡罪判刑1年,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白手套董俊褘依違反《商業會計法》,判刑2年,緩刑5年,褫奪公權1年;中工經理張世文犯則依特別背信罪,判刑1年11月,緩刑5年,褫奪公權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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