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近期約談鏡電視前3董1監等高層人事,追查申照案是否涉弊。(資料照片/張哲偉、李昆翰攝)
《鏡電視》審照、股東權益和移轉等紛爭未歇,最新傳出檢方已陸續傳喚已請辭的三董一監及公司財務長、法務長、總經理等人,朝背信罪方向調查,董事長裴偉也列為他字案被告。
鏡電視去年1月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准設新聞台,陸續爆出公司資金快燒光、中資入股、申照包庇關說等疑雲,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去年9月要求法務部調查鏡電視申照是否涉弊,法務部發交士林地檢署並簽分他字案偵辦,沒想到隔月鏡電視就爆出3董1監及財務長、法務長集體閃辭,更傳出股東借名代持、私下轉賣股權爭議,還有股東喊話不玩了。
根據《中央社》報導,檢方已調取NCC與鏡電視董事會的往返公文、補正事項回函等文件,並陸續傳喚已請辭的前董座黃俊彥、陳宏守、郭蕙蘭及前監察人王金山、前財務長林家賢、法務長鄭允娟、前總經理李玉珮。
士林地檢署證實已傳喚相關證人釐清案情,但不便公開調查細節。另外,鏡電視執照申設遭控部分也移轉給台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