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為民服務費」買禮盒、親友吃大餐 南投前消保官涉貪遭起訴

上報快訊/袁維駿 2023年11月08日 17:30:00
南投縣前消保官許麗貞今年2月遭爆經費核銷不實,遭檢方提起公訴。(取自彰化縣政府官網)

南投縣前消保官許麗貞今年2月遭爆經費核銷不實,遭檢方提起公訴。(取自彰化縣政府官網)

南投縣前消保官許麗貞今年2月遭爆經費核銷不實,涉嫌浮報每月5400元的為民服務費,累積金額達數萬元。檢方調查發現,許麗貞透過該筆為民服務費上網購買擴香禮盒、中式碗禮盒等,還將下班、休假時間與親友餐敘的非公務期間私人花費申請核銷,南投地檢署近日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向許麗貞提起公訴。

 

許麗貞任南投消保官長達19年,今年2月遭檢舉涉嫌利用職務之便,不實核銷業務為民服務費,金額高達數萬元,廉政署獲報後,交由南投地檢署偵辦,南投檢方傳訊後,諭知10萬元交保。

 

不料,許麗貞交保後又涉嫌與相關人員聯絡,試圖串證、滅證,遭警方再次拘提到案,經漏夜偵訊,向法院聲請羈押許麗貞;不過,經法官審議後,認為相關人員已完成筆錄,無串證或湮滅事證事實,裁定50萬元交保,南投縣府事後將許麗貞撤職消保官,轉調簡任秘書。

 

起訴書指出,許麗珍任職消保官19年間,涉嫌使用每月5400元的「為民服務費」,邀同事團購禮盒,將6盒交給同事,4盒自行留存,並向同事收費1盒990元,並以發票申請業務費,得手4173元。

 

起訴書提到,許麗貞還在網上購買「藤枝擴香組」、「中式碗禮盒」等非實際因公支出的用品,還將網購的發票核銷為民服務費;此外,許麗貞曾多次把下班、休假等與親友餐敘的花費申請核銷,犯罪所得總計3萬8585元。

 

檢方認為,許麗珍確認犯行共13次,犯罪所得3萬8585元,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將她提起公訴;由於犯罪所得低於5萬元,檢方也請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12條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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