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安于晴到泰國旅遊,遭當地警員勒索2.7萬元泰銖,4名黑警昨天遭當地法院判5年有期徒刑、勒索金充公。(取自安于晴臉書)
台灣藝人安于晴年初時控訴,到泰國旅遊時遭當地黑警栽贓攜帶違禁品電子菸並勒索2.7萬泰銖(約新台幣2.4萬元),警方否認遭打臉後,幾名涉案警員也被起訴,8日法院宣判4名警員各判5年有期徒刑,勒索金則繳交國庫。
安于晴當時被泰警臨檢,並勒索要錢,事件爆出後泰國警方起初極力否認,還栽贓安于晴酒醉影響辦案、攜帶違禁品電子菸,後遭泰國前議員丘威爆料、公開監視器畫面打臉,以及各國媒體大篇幅報導後,才讓泰國皇家警察總長丹薩波公開道歉。
今年3月,泰國檢方以違反當地刑法收賄罪起訴涉案的6名員警,法院昨天(8日)宣判,其中4名員警判處5年有期徒刑,另外2名警察雖有攔車,但是沒有進行勒索行為,最後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