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女師9度性侵小六男童還懷孕 一審判17年半不服提上訴

上報快訊/鍾知諭 2023年12月11日 14:00:00
徐姓女老師性侵國小男童,遭判17年6個月徒刑,徐女不服提出上訴。僅為示意圖。(取自freepik)

徐姓女老師性侵國小男童,遭判17年6個月徒刑,徐女不服提出上訴。僅為示意圖。(取自freepik)

桃園市一名徐姓女老師在2020年時,擔任國小6年級的班導,卻利用老師身份,對班上一名男學生進行9次性侵,甚至懷孕產子,桃園地院依強制性交等多項罪嫌,判她17年6個月。但女老師不服判決,7日提出上訴,全案進入二審。

 

根據一審判決指出,徐女明知道男童未滿14歲,卻仍在2020年2月開學第1天,將男童帶進休息室並強行脫褲子,在休息室內發生第1次性關係,之後更是利用課餘時間,再要求與男童發生關係,前後多達9次,女老師也因懷孕生下小孩,引起社會關注。

 

法院審理時,徐女起初否認犯行,她更稱,只和男童發生過一次性關係,且是被男童撞擊頭部後遭到性侵,試圖將自己加害者的身份,偽造成受害者,徐女辯稱,當時男童允諾她,還「希望我當他女朋友,他會稱呼我老婆」。

 

桃園地院審酌男童證詞已明確具體,並非想像,反觀被告女老師,為滿足自己性慾,利用男童年幼,強制發生性行為,已對男童造成身心健全、人格發展的不良影響,至今徐女跟男童及家屬未達成和解,依犯2次「對未滿14歲青少年強制性交罪」、7次「對未滿14歲青少年性交罪」,重判徒刑17年6月,全案可上訴。

 

徐女性侵男童一事爆出後,被解除教職,還被登載於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終身不得再受聘任教。

 

此外,根據《刑事訴訟法》,判決出爐後,若檢方和被告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的20天內,提起上訴並記載上訴理由。

 

 

對此,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在上月22日收到法院判決書,確定不上訴;不過,桃園地檢署證實,徐女不承認有性侵男童9次,僅辯稱自己是被男童推倒發生性關係,已在本月7日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本周將移由高等法院審理,進入二審程序。

 

關鍵字: 性侵 戀童 上訴 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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