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高中生遭霸凌輕生調查重啟 校方再申請展延1個月

上報快訊/藍誼軒 2023年12月29日 11:15:00
豐原高中某男同學疑遭師長霸凌後輕生,該案件仍在調查中。(截取自Google Maps)

豐原高中某男同學疑遭師長霸凌後輕生,該案件仍在調查中。(截取自Google Maps)

台中市豐原高中3月時爆出有學生疑遭師長集體霸凌、誣陷而輕生,該案原經校內調查為「霸凌不成立」,不過事後相關人申復成功,教育局令學校調查小組重啟調查,不過校方稱涉及人數過多、資料龐大,經2個月調查後,日前再申請延長1個月。

 

案件源於豐原高中某同學2月時到校撒白包、在家中輕生逝世後,臉書卻出現許多貼文表示,該同學疑似遭學校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搜身、誣陷,包括懷疑其攜帶電子菸被調查,也無故被帶去毒品驗尿,結果呈陰性,認為是校方的種種霸凌和指控讓同學不堪負荷走上絕路,引起社會譁然。

 

案經豐原高中校內調查後,4月時認定學校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以及2名學務創新人員不當管教,但做出霸凌不成立的結論。案經事件相關人提出申復、學校審議申復成立,於是另組小組,詳細調查新事證。

 

據《中央社》報導,校方認為此案受社會矚目,不僅待查項目多,加上涉案人眾多,為求充足時間調查,因此於11月申請展延1個月,近日再申請展延1個月。

 

事實上,豐原高中前學務主任已遭2次停聘至8月31日,在校方認定霸凌不成立的結果出爐後,該主任被送考核會記過處分,但台中市教育局認為懲處與調查結果不相等,因此改處以停聘1年。

 

 

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規定,學校應受理疑似校園霸凌事件申請調查、檢舉、移送之次日起2個月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可延長,但以2次為限,每次不得超過1個月,須通知申請人及行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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