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學恒涉強制猥褻不服被境管 聲請解除遭高院駁回

上報快訊/袁維駿 2024年01月19日 13:56:00
朱學恒日前遭北院裁定限制出境,他聲請解除境管遭高院駁回確定。(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朱學恒日前遭北院裁定限制出境,他聲請解除境管遭高院駁回確定。(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政治評論員朱學恒去年捲入「MeToo」風暴,遭控強吻台北市議員鍾沛君,朱雖然否認此事,但檢方仍依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北院也裁定其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朱學恒提起抗告,主張無逃亡事實。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朱是知名網路直播主,有相當能力與資歷可在境外生活、工作,裁定抗告駁回確定。

 

台北地院去年12月14日,裁定朱學恒自明年2月6日限制出境、出海,朱不服向北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遭駁回,再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抗告。

 

高院裁定指出,朱學恒主張本案證人於2022年8月15日派人送他酒,並附上背後貼上詢問事發當天過程的,事後為配合鍾沛君需求,以及鍾的男友、律師協商時,才推測事發過程傳送簡訊,但自己不知事發經過,卻在別人要求下傳送簡訊,無法做為補強證據,且即便簡訊、紙條內容為真,也無法認定犯強制猥褻罪,僅能證明涉犯《性騷擾防治法》。

 

對於遭限制出境、出海,朱學恒認為處分不當,並以過去因吸金而逃亡海外的部落客「貴婦奈奈」為例,指稱她逃亡後便在台灣網路消聲匿跡,足知逃亡的台灣網紅,無法再以網路直播經營維生;並提起本案因主動告發自己而開始偵查,若自始不願接受調查,他也大可不必主動告發自己。

 

高院則認為,朱學恒涉犯《刑法》強制猥褻罪為5年以下徒刑,罪責不輕,且他是台灣知名網路直播主、作家、主持人、名嘴、翻譯家等,生活及工作雖在台灣,仍有相當能力與資力於境外生活或工作,原裁定並無違誤,也無違反比例原則。

 

高院指出,本案確為朱學恒主動告發自己而啟動偵查,但與應是否限制出境、出海無涉,且即便主張無犯罪及犯行僅涉犯性騷擾防治法,也與強制處分無關,抗告駁回,本案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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