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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勝文被酸「跪著舔中、爸爸A錢」 怒告2網友結果出爐

上報快訊/鍾知諭 2024年02月06日 20:45:00
連勝文遭網友罵跪著舔中、爸爸A錢晚上打媽媽,向2名網友提告,但罪嫌皆不足,確定敗訴。 (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連勝文遭網友罵跪著舔中、爸爸A錢晚上打媽媽,向2名網友提告,但罪嫌皆不足,確定敗訴。 (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國民黨副主席連勝文因不滿臉書網友的惡意言論,向2名網友提告;其中羅姓網友酸他「跪著舔中」,另一名朱姓網友則是諷刺「爸爸白天A錢、晚上打媽媽?」地院日前判決出爐,認為連是公眾人物,可受檢驗,且網友言論受憲法保障,因此判決敗訴。

 

羅姓網友去年2月12日於臉書發文寫:「跪著舔中,除了中國國民黨,別人真的作不來,你更是樂在其中」,並於文中標註連勝文。連勝文認為該名網友直指他媚中,有嘲笑、羞辱、諷刺的意味,已讓其名譽受侵害,提告並要求賠償50萬元,還要刊登判決全文。

 

台北地院指出,連勝文是公眾人物,常對兩岸事務發表言論,羅姓網友僅是一般民眾,對於公共事務,應給予最大程度言論自由保障,法院考量雙方身分差異,及言論對於公益影響程度後,認為連勝文可接受公眾檢驗,羅姓網友的言論難以認定違法,判連勝文敗訴

 

另一案則是陳姓女子去年6月在臉書爆料,指控遭民進黨前黨工陳右豪性騷擾,連勝文在貼文留言:「原來塔綠班白天搞光電A錢,暗夜中再欺負女人」,朱姓網友隨即回覆:「連勝文是在暗示爸爸白天A錢、晚上打媽媽?」

 

連勝文認為朱姓網友言論不實,已毀損其人格名譽,涉犯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不過檢方偵查後予以不起訴處分,連勝文提再議,也遭高檢署駁回,連又向台北地院聲請准予提起自訴。

 

 

法官認為,朱姓網友諷刺連勝文,只是個人主觀意見及評論,加上留言中的「A錢」、「打媽媽」等語,並非指連勝文本人,連勝文無法以自己的名義請求訴究,再者,朱姓網友犯罪嫌疑不足,不構成誹謗,因此駁回聲請,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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