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神岡桶屍案】缺直接證據酒店女判27年半 被害家屬怒:應判死刑

上報快訊/賴婕羽 2024年03月08日 18:40:00
台中市神岡區2022年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桶屍命案。僅為示意圖。(取自pixabay)

台中市神岡區2022年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桶屍命案。僅為示意圖。(取自pixabay)

2022年發生的「台中市神岡桶屍命案」,曾任酒店小姐的蔡女,因和男友有金錢感情糾紛,於是狠心將陳姓男友陳屍在桶內後,並以水泥灌漿封屍,檢方求刑25至27年,蔡女收押至今,1.3年仍堅稱無罪,經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今依殺人等罪嫌判處27年半,全案可上訴。因本案缺乏直接證據仍重判,也創下國民法官新制1項里程碑。

 

台中地院說明判決理由中提到,蔡女買封屍器具、假冒陳身分傳訊給家人,佯以陳男還在世,假象都有證據可佐,造成家屬天人永隔、社會恐慌,予以重判。

 

被害者家屬陳男的妹妹今天也也到庭旁聽,得知判決結果後,一時因情緒激動泣不成聲。陳男家屬律師何志揚表示,家屬對於判決結果感到遺憾,認為蔡女殘忍行凶,且犯後態度冷酷,應判處死刑,雖然全案宣判合併應執行的刑度,已高於檢察官的求刑刑度,但家屬仍無法接受。

 

台中豐原分局在2022年10月26日,神岡區1處鐵皮工廠發現桶屍,確認後發現死者是2019年3月通報的失蹤陳男,檢警鎖定陳失蹤前仍和在酒店上班的蔡女(34歲)入住汽車旅館,竟然陳男行蹤不明,就人間蒸發,經事後追查,發現蔡女曾購買塑膠桶、攪拌器,認為蔡嫌疑重大,依殺人、棄屍等罪嫌起訴她。

 

然而,因為此案年代久遠、又缺乏關鍵直接證據,台中地檢署起訴證據,則用蔡女承租桶屍所在地的神岡廠房,且蔡事前購買打漿電鑽、保潔墊、等,與當時發現陳男遭棄屍物品相符,加上,陳男失蹤後,蔡女也盜用他電話傳給陳男的女兒,甚至有債務和解書上偽簽陳男姓名,企圖要來製造陳男在世假象給家屬知道。

 

根據台中地院指出,蔡女雖否認全部犯行,但據證人證述、檢方所提手機通聯基地台位置、以及汽車旅館相關住宿註記紀錄、出入境資料等,並不採信蔡女辯詞。此外,蔡女是陳男入住汽車旅館後,失蹤前最後相處的人,陳男再2019年3月5日入住汽車旅館後,他的手機除有收訊資料外,就沒其他通聯紀錄,加上,陳男失蹤後,手機基地台位置,和蔡女手機基地台位置相符。

 

地院說,相關事證足認陳男是遭他殺,且死者陳男的屍體,被發現在神岡廠房,此為蔡女承租所支付租金,陳男遺體還被水泥封存,裡面包覆物品、水泥打漿使用工具,蔡女全有購買紀錄,犯行足以認定。

 

全案審酌後認為,蔡女犯後否認、避重就輕,且事後的說詞反覆,殺害陳男後,更盜用他持有的手機和家屬聯繫,冒用陳男的身分,向陳男妹妹要求提供欠陳男債物簽立的本票,此外,更偽造與死者間的和解書,企圖偽造債免除。

 

另外,對於事後陳男家屬問到有關死者下落時,蔡女更是隱瞞,還將神岡廠房租用,並用水泥封屍,惡性重大,釀成被害家屬天人兩隔、心靈難以抺滅傷害,造成社會治安造成恐慌,至今也遲遲未向家屬致歉賠償,綜合判斷後,決定判刑。

 

 

本案由台中地方法院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組成合議庭,4日開始審理,今午2點宣判,蔡女涉犯殺人罪處18年、褫奪公權10年,及遺棄屍體處5年、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3年、偽造文書2年,合併應執行27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