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對未成年姐妹在運動中心女更衣室更換泳衣,發現置物櫃有攝影機,引發爭議。示意圖。(取自freepik)
新北市一對未成年姊妹在媽媽陪同下在新莊國民運動中心參加泳賽,前往女更衣室換泳衣時,發現置物櫃上方居然安裝監視器,向館方反應,工作人員不僅不願刪除影片,還強調每個運動中心皆如此,媽媽氣得提告妨害秘密及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議員認為更衣室即使有加警語也不該裝監視器,要求新北市府撤查並拆除。
中華游泳協會今年1月26日在新莊國民運動中心,舉辦為期3天的全國游泳錦標賽,新北市一名媽媽帶著2名未成年的小姊妹報名比賽,2人在更衣室換泳衣時,媽媽突然發現置物櫃有一支攝影機對著拍攝,立即向櫃檯反應,並要求刪除影片,館方卻說每個運動中心皆如此而拒絕。這名媽媽憤而提告妨害秘密及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並向新北市議員彭佳芸陳情。
國民運動中心解釋,將監視器設在置物櫃上方是為了防盜,鏡頭是對著出入口並非對內,但警方在檢視影片發現,監視器清楚錄下女性進來更衣的畫面,不只有姊妹的全裸更衣影像,不少參加比賽的成年女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更衣也全都入鏡。
對此,新北市議員彭佳芸表示,該監視器的監看的螢幕設備放置於櫃檯處,管理人員隨時可任意觀看,這樣已涉犯刑法「妨害秘密罪」及新修訂的「妨害性隱私及不實影像罪」。
彭佳芸進要求新北市體育局,立即清查並撤除轄內16座國民運動中心,以及2座水上運動中心男女更衣室內監視器,就算有警語提醒,也不應該設置監視器在更衣室內,如有需求則應改設置於更衣室外的公共區域,另外,應重新檢視民間健身房及游泳池性別管制區域是否安裝監視器,避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