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拒解約還搬法條討利息 蔣萬安:4月8日已終止合約絕不妥協

上報快訊/林士芬 2024年05月10日 11:22:00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表示,與台智光已解約,絕不妥協。(王侑聖攝)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表示,與台智光已解約,絕不妥協。(王侑聖攝)

台灣智慧光網聯盟(簡稱台智光)因捲入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收賄案,引爆護航關說等疑雲,台北市政府4月8日發函給台智光,告知將解除與北市警察局的監視器網路子約,且主張僅願支付1761元費率,並邀5月2日協商,今天(10日)卻爆出台智光不僅未派人出席,還函文北市府,堅決要求按照合約給予2100元費率,否則將依《民法》規定,按周年利率5%方式計算遲延利息。


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受訪表示,為捍衛市民權益立場,絕不接受台智光說法,接下來一切依合約相關規定,在4月8日已終止合約,立場不會動搖及改變。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台北市府函文要和台智光解約,對方卻態度強硬,先是爽約與北市府協商,而後在給北市府的函文中,主張「本公司重申並嚴正否認有就協議書給付他人不法傭金、回扣、賄絡或其他不正利益的情形,在經本件相關之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判決確定前,難認貴局現階段已合法終止,本公司依約自無配合辦理終止後續程序之義務」。


對於台北市府只願支付1761元的費率,台智光強調,今年3月8日市府已核定3M傳輸費率為2100元,應按照此費率依約定期限給付費用,如拒不給付或未給付全額,將依《民法》規定按周年利率5%方式計算遲延利息。

 

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說明,相關的爭議會進入契約救濟程序,台智光並未提及斷網,基於契約義務,仍需依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提供服務,維持警局監視器傳訊品質,市府將依法辦理,並堅持立場。(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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